证券代码:600750 证券简称:江中药业 公告编号:2021-043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董事以通讯方式参会并表决。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研究和讨论,审议通过以
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中
药业关于修订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的说明公告》、
《江
中药业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关联董事卢小青、刘为权、徐永前、邢健对本议案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独
立董事同意该项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
议案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中
药业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关联董事卢小青、刘为权、徐永前、邢健对本议案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独
立董事同意该项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