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长制药: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收购事项的问询函》相关事项的意见

证券之星 2021-10-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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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收购事项
            的问询函》相关事项的意见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收购事项的问询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作为公司的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我们对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本次收购北京程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程瑞”)是为
了收购其名下位于北京核心城区有历史意义的四合院房产,该处房产地理
位置优越,历史沉淀丰厚。公司本次收购有利于公司以此为基础打造中医
药文化平台,公司计划建设中医药文化博物馆,便于公司开展中医药文化、
业务的宣传活动和学术交流活动。
  本次收购对公司中医药文化的宣传具有重要意义,且符合公司发展战
略及发展目标,有利于公司未来的进一步发展,具备收购必要性。
  二、标的资产评估作价的合理性
  本次对外收购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
限公司出具的《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事宜涉及的北京程
瑞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沪众评报字(2021)
第 0472 号)评估,评估基准日为 2021 年 8 月 31 日;评估对象为北京程
瑞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范围为北京程瑞科技有限公司的全
部资产和负债,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及负债等。
  本次评估遵照中国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和评估准则,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委估资产的实际状况、有关市场交易资料和现行市
场价格标准,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了评估,评估作价合理。
  三、收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有利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提升公司整体运营环境,
满足市场需求,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发生变化。公司经营状况良好,
本次收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四、审议程序及勤勉尽责义务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1 日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及会
议所需全部资料,因情况紧急,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 13 时以通讯方式
召开该次董事会,董事会全体成员在充分了解相关情况、交易信息及资料
后,对《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收购北京程瑞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
相关事宜的议案》(以下简称“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慎审议,会议以同
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相关议
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会通知、审议程序合法、完整,并于会议决议作出后及时履
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
  (本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 , 为《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收购事项的
问询函>相关事项的意见》苍宇页)
赵子(签宇):令[
                    签署时间:二O二 一 年十月二十日
(此页无正文, 为《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收购事项的
问询函>相关事项的意见》签字页)
高煜(签字):
                   ~
          尸
                       签署时间:二O二一 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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