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5 证券简称:中达安 公告编号:2021-061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
《公司法》
《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
规定,公司按照有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关于公司
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同意提名吴君晔、
王胜、甘露、罗均、蔡泉、张霞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
名聂新军、伍佳术、向华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聂新军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向华、伍佳术均承诺参加
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
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通过,公司现任独
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6 名非独立董事、3 名独立董事,
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李涛、庄烈忠、黄亮,独立董事冯绍津、陈雄
颖和韩光明在任期届满之后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对非独立董事李涛、
庄烈忠、黄亮,独立董事冯绍津、陈雄颖和韩光明在任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
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
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
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吴君晔,1967 年出生,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1989 年至 1998 年任职于广东省中山市邮电局,历任机务员、副班长、电信管
理员、副股长、副科长及科长;1998 年至 2000 年任职于广东省中山市电信局,任
通信建设部主任;2000 年起任职于公司,并担任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拟担
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君晔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9,791,580 股,占公司总股本
致行动关系,李涛现担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吴君晔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君晔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第 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
信被执行人,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要求。
王胜,1974 年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6
年至 2000 年任职于湖南省地质调查院,担任技术员;2000 年起任职于公司,历任
广州项目部经理、副总经理。现任公司总裁(总经理),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胜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670,958 股,占公司总股本 3.43%。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要求。
甘露,1968 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年至 2002 年任职于中人集团中人管线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助理;2002 年起任职
于公司,历任董事、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经理。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拟担任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甘露持有公司股份 5,879,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4.31%。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要求。
罗均,1983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7 年 9 月
至 2014 年 8 月在福州万山电力咨询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助理;2014 年 9 月至今在
福建省宏闽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裁(副总经理),拟
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均持有公司股份 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037%。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第 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要求。
蔡泉,1983 年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6
年起任职于公司,历任监理员、项目经理、肇庆项目部经理、上海项目部经理、
第八事业部副总经理、生产管理部副总经理、广东办事处副总经理、安全管理办
公室主任、生产管理部总经理兼任技术研发部总经理。现任公司生产管理部总经
理,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蔡泉持有公司股份 4,118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030%。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第 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要求。
张霞,1974 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任职于公司,历任会计主管、财务部总经理助理、财务部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财
务部总经理,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霞持有公司股份 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037%。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第 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要求。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向华,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
学。现任职于广东工业大学政法学院。长期从事法学教育工作;多次参与地方政
府行政立法工作;担任过多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丰
富的司法实务经验。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向华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第 3.2.5 条所规定的
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等规
定的要求。
聂新军,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山大学会计学博士。
现任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华南经济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
MBA/MPAcc/会计学硕士生导师,审计署“审计理论研究人才库”审计理论研究骨
干,广东省管理会计师协会会长助理,广东省审计学会理事。长期从事“审计、
内部控制与管理会计”的理论与实践工作,为华南师范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广
东工业大学 EMBA/MBA/MPAcc/EDP 开设《审计》、《企业内部控制》和《管理会计》
等课程。近年来与日本咨询团队共同辅导 5 家企业成功导入“阿米巴”经营模式。
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聂新军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第 3.2.5 条所规定的
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等规
定的要求。
伍佳术,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邮电大学-
法国里昂商学院 GEMBA。曾任广州桑瑞通信设备有限公司营销中心总经理、北京
融和创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州海之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合伙人)、
广州市森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广东森越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总经理。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伍佳术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第 3.2.5 条所规定的
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等规
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