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安科技: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提前赎回震安转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0-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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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67        证券简称: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4
债券代码:123103        债券简称:震安转债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提前赎回“震安转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震安转债”的议案》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震安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9 号)核准,公
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28,500 万元,发行数量为 285 万张,
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经深交所同意,公司 28,5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和《震安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自 2021 年 9 月 22 日起至 2027 年 3 月 11 日止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
转股价格为 79.87 元/股,因公司实施 2020 年度权益分派,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二、“震安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 情况
  (一)《募集说明书》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对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
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或本次
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
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情况
   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9 月 22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9 日期间,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公司“震安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震安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震安转债”本次不提前赎回的原因及审议程序
前赎回“震安转债”的议案》,公司出于保护投资者利益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
当前的市场情况综合考虑,决定本次拟不行使“震安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
提前赎回“震安转债”。
   同时,公司结合目前股价表现及“震安转债”最新转股情况综合考虑,决定
自本审议通过后起 6 个月内(2021 年 10 月 21 日至 2022 年 4 月 20 日),“震
安转债”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 2022 年 4 月
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震安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震安转债”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在本次“震安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 6 个月内(即在 2021 年
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震安转债”的情况如下: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涛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
其持有的“震安转债”560,000 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9.65%[内容详见 2021
年 9 月 2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可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9)]。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交易“震安转债”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截至 2021 年 10 月 19 日收盘,公司股票价格为 102.51 元/股,
                                          “震安转债”
转股价为 56.89 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决议,自 2022 年 4 月 21 日起重新计算,若“震安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
回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震安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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