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锦能源: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九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0-19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九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作为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公司九届二十一次董
事会会议前,收到了《关于拟为间接参股公司浙江氢能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的相
关材料,并听取了公司有关人员关于该事项的专项汇报,经审阅相关材料,现发表
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此次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间接参股公司项目资金的需要,支付厂房建设费
用等,符合上市公司的整体利益,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公司市场,促进经
营业务发展和经营效益的提升,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进
而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大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该关联交易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基于以上情况,同意将《关于拟为间接参股公司浙江氢能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提交公司九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九届二十一次董
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李玉敏      辛茂荀         王宝英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美锦能源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