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21-70号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
)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2021 年 5 月 25 日分别召
开七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和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对公司合并报
表范围内的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 20 亿
元或等值外币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
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包括本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相互间
及子公司对本公司担保。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各金融机构
授信额度及担保金额、授信及保证期间等最终以金融机构实
际审批结果为准。具体融资金额、担保金额以金融机构与公
司实际发生的融资、担保金额为准。
授权公司董事局主席袁汉源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与金融
机构授信融资相关的授信、借款、抵押、担保合同、凭证等
法律文件并办理有关融资和担保业务手续,授权期限至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独立董事在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七届董事局第六次会
议上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2021 年 5 月
《证券
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司七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决
议公告》、《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21-21 号、2021-36 号)。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明德理工学院(以下简称“明
德学院”
)与四川天府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
府 金 租 ” ) 签 订 了 《 融 资 租 赁 回 租 合 同 》( 合 同 编 号 :
,明德学院以售后回租的方式融资
(编号:202109-JZ-02-10000015-BZ-0001),由本公司为明
德学院本次融资租赁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主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承租人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
届满后两年。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
知》
(证监发[2005]12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明德学院提供的担保不构成关联交
易。
二、融资租赁的具体情况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区华阳街道海昌路87号14栋
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
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
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
询。(以上范围严格按照四川省银监会批准的业务开展经营
活动)。
存在关联关系。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三)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
具体融资租赁回租合同的规定执行
三、担保的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截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明 德 学 院 总 资 产 为
净资产 35,185.36 万元,营业收入 21,300.62 万元,利润
总额 4,164.75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4,164.75 万元。
(已经审计)
截 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 明 德 学 院 总 资 产 为
净资产 37,453.56 万元,营业收入 14,006.77 万元,利润总
额 2,268.88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2,268.21 万元。
(未
经审计)
(二)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为明德学院本次融资租赁事项提供的担保为不
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涉及的主合同(即《融资租赁
回租合同》
)已签署,担保范围为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
出租人承担的全部债务;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
合同项下承租人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两年。承租人在
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如有变更,依主合同之约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总额为
,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2020 年归属
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70.41%;公司连续 12 个月累计担保总额
为 94,020.93 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2020 年归
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58.0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
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
五、备查文件
(一)《融资租赁回租合同》;
(二)《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