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锦能源: 九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1-10-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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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1-103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
通知于2021年10月8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0月18日以通讯形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包括3名独立董事,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
由董事长姚锦龙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
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美锦能源(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美锦”)
参股的美锦国鸿(浙江)氢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氢能”)拟向上海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山支行及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
山港支行(以下简称“贷款人”)申请贷款不超过11,000万元,贷款期限为5年。
根据浙江美锦持股比例公司拟为该项贷款业务主合同约定债务的30%承担连带保
证责任,即担保限额为人民币3,300万元。浙江氢能其他股东均按照其持股比例
为浙江氢能的该项债务向贷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浙江氢能将为公司提供
相应的反担保,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因公司关联自然人姚锦城先生担任被担保方浙江氢能董事一职,本次担保构
成关联担保。关联董事姚锦龙先生、姚锦丽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上述事项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拟为间接参股公司浙江氢能提供关联担保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1-104)。
  公司决定于2021年11月3日(星期三)下午15:00在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劲松
北路31号哈伯中心12层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10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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