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Shaoyang Victor Hydraulics Co.,Ltd.
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建设路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319 号 8 幢 10000 室
二零二一年十月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特别提示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本公司股票将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本公司
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
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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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邵阳液压”、“公司”、“本公司”)
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
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
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中证网(www.cs.com.cn)、中 国 证 券 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
(www.stcn.com)、证 券 日 报网(www.zqrb.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
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二、创业板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
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投资风险具体如下: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带来的股票交易风险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
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 20%。深圳
证券交易所主板在企业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例为 44%、跌幅限制比例为 36%,
之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10%。创业板进一步放宽了对股票上市初期的涨跌幅限
制,提高了交易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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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8,389.3334 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票数量
为 1,789.7385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1.33%。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
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的风险
创业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
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
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
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
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
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
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
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的“第四节 风险因素”全部内容,
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风险
公司的主要产品液压件与液压系统广泛应用于钢铁冶金、水利水电、工程机
械等下游行业,下游行业的发展状况直接影响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我国乃至世
界经济发展都具有一定的周期性特征,而公司下游行业的发展与国家宏观经济形
势存在明显的同步效应,因此行业需求与国民经济的景气程度有较强的相关性:
如果宏观经济发展势头良好,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将会促进行业需求的增加,
从而带动产品的需求;反之则有可能抑制需求。因此,本公司的经营业绩有可能
受到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的影响。
(二)经营业绩波动及下滑的风险
液压产品作为制造业的通用基础零部件,其下游行业分布较广,主要应用于
工程机械、钢铁冶金、水利水电、航空航天、环保装备、新能源装备、农业机械
等下游行业,下游行业的发展状况受宏观经济及周期性波动的影响较大。未来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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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公司主要的下游行业受宏观经济周期性影响较大,公司的订单可能会有所减
少,或公司的发展战略不能继续有效实施,公司发行上市后会面临一定的经营业
绩波动及下滑的风险。
(三)市场竞争风险
我国液压件、液压系统产品市场目前仍处于成长期,市场竞争秩序尚未成熟,
对行业的规范发展及公司产品推广产生了一定的不利影响,长期以来公司直接面
对综合实力较强的国内、外厂商激烈的竞争。
例如德国博世力士乐,2018 年全球营业收入 62 亿欧元,并占据中国市场份
额首位,日本川崎重工精密机械事业部 2018 年全球收入也达到 17.96 亿美元。
国内厂商恒立液压,其产品包括液压油缸、液压泵阀、回转马达及成套设备,2018
年营业收入 42.11 亿元,2019 年营业收入 54.14 亿元。艾迪精密同样作为国内厂
商,其主要产品液压泵阀和行走马达在 2018 年实现收入 3.5 亿元,2019 年实现
收入 4.9 亿元。2019 年博世力士乐、派克汉尼汾、伊顿、川崎重工合计市场占有
率虽已仍然接近约全球半数市场,但液压企业竞争激烈,头部销售集中度近些年
已呈现下滑趋势。在液压产品的主要应用领域,如工程机械、建筑工程机械、冶
金机械等,国内外液压企业均有所布局,市场竞争激烈。
如果国外液压件制造企业加大在中国投资设厂的力度,或国内液压厂商加大
研制液压产品的力度,而公司不能继续保持并增强竞争优势,将面临市场地位和
市场份额下降,因竞争加剧导致利润水平下降并最终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风险。
(四)产品质量风险
液压产品作为装备制造业的关键配套部件,产品的使用寿命、质量的稳定性
与可靠性至关重要。公司的液压产品作为主机产品的关键零部件,主机厂商特别
是重点工程项目对产品质量的要求尤为严格,若公司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引发
安全事故或争议纠纷,给公司信誉带来损害,将会影响到公司的生产经营。
(五)固定资产成新率较低的风险
公司作为液压产品的研发、生产企业,固定资产尤其是机器设备的成新率一
定程度上会影响公司产品的生产效率和能耗水平。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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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固定资产成新率为 26.46%,固定资产成新率较低。未来公司如果未能及时对
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进行更新改造,提高固定资产的成新率,将对公司的生产效
率和市场竞争能力产生一定的影响。
(六)应收账款坏账增加对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账龄在 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 10,337.44 万元,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
比例为 82.45%。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公司应收账款回款情况正常,未
出现不利变化。但如果未来公司对应收账款的管理不力或者主要客户的资信和经
营状况恶化,则公司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将会增加,从而对公司经营成果造
成一定影响。
以 2019 年公司经营业绩为例,公司应收账款账面原值为 13,288.18 万元,其
中 1 年以内与 1-2 年以期末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的组合中应收账款账面原值分别
为 10,728.06 万元和 1,584.21 万元,合计占应收账款账面原值的 92.65%,按照公
司目前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对 1 年以内和 1-2 年账龄应收账款分别计提 5%
和 10%的坏账准备,如果公司客户期末销售回款放慢,1 年以内应收账款余额分
别下降 5%或 10%,并转为 1-2 年账龄的应收账款,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将由
此增加 26.82 万元和 53.64 万元,如果 2 年以上账龄的应收账款比例较目前更高,
则公司经营业绩将会受到更大程度的不利影响。
(七)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液压泵、液压缸和液压系统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钢材、铜材、缸筒
半成品、活塞杆半成品及外购泵、阀等,整体来看,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受上
游钢材价格的波动影响较大。报告期内,公司生产液压产品所需直接材料占生产
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64.09%、68.88%和 70.28%,占比较大,因此原材料供应的持
续稳定性及价格波动幅度对公司盈利影响较大。报告期内公司钢材采购价格的月
度最高平均值为 6,008.03 元/吨,月度最低平均值为 4,035.62 元/吨,钢材价格波
动幅度较大。钢材价格上涨将导致公司液压产品主要原材料成本上升,从而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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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液压产品的生产成本。如果未来国内钢材价格出现较大异常波动,而公司未
能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类别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废钢(元/吨) 3,672.94 2,904.50 2,881.41 2,773.83
生铁(元/吨) 4,065.87 3,214.45 3,405.62 3,372.33
液压柱 钢材(元/吨) 5,955.37 4,925.92 5,126.43 5,459.55
塞泵 铜材(元/吨) 58,855.23 47,559.87 52,100.92 51,174.72
缸体(元/个) 162.01 160.23 172.01 175.02
轴承(元/个) 27.01 26.83 27.57 33.58
缸筒半成品(元/支) 1,121.70 832.35 533.59 279.17
活塞杆半成品(元/支) 1,381.65 913.99 619.85 417.75
液压缸
钢材(元/吨) 6,062.87 4,906.17 5,048.49 5,385.45
密封件(元/件) 24.55 17.67 10.55 10.96
液压系 液压泵(元/台) 5,032.24 7,134.17 7,819.35 4,739.09
统 液压阀(元/台) 974.91 651.56 540.24 501.23
注 1:发行人主要原材料种类众多,规格型号众多,因此计算报告期各期及 2021 年 1-6
月主要原材料的平均采购价进行对比;
注 2:除废钢、生铁、钢材、铜材外,其他主要原材料平均采购单价受品牌、规格型号
不同的影响较大,其中液压阀平均采购单价增幅较大主要系进口品牌液压阀采购数量增加所
致。
由上表可知,2020 年底以来,发行人液压柱塞泵的主要原材料废钢、生铁、
钢材、铜材及液压缸的主要原材料缸筒半成品和活塞杆半成品价格较以前年度增
幅较大,其中废钢、生铁、钢材、铜材的平均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走势相吻合,
缸筒半成品和活塞杆半成品受大缸径液压缸占比增加及材料价格上涨双重因素
影响,与公司业务情况及市场价格走势相吻合,液压系统的主要原材料受钢材价
格上涨的影响较小。
报告期内,假定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发行人液压柱塞泵、液压缸主营业
务毛利率对钢材等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动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产品名称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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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钢材等主要原材料
价格增长 10%对毛 -0.89% -0.92% -1.10%
利率的影响
钢材等主要原材料
液压柱塞泵 价格增长 20%对毛 -1.78% -1.85% -2.19%
利率的影响
钢材等主要原材料
价格增长 30%对毛 -2.68% -2.77% -3.29%
利率的影响
钢材等主要原材料
价格增长 10%对毛 -3.61% -3.71% -2.95%
利率的影响
钢材等主要原材料
液压缸 价格增长 20%对毛 -7.22% -7.43% -5.91%
利率的影响
钢材等主要原材料
价格增长 30%对毛 -10.83% -11.14% -8.86%
利率的影响
注 1:表内的液压柱塞泵涨价幅度较大的主要原材料为废钢、生铁、钢材、铜材;液压
缸涨价幅度较大的主要原材料为缸筒半成品、活塞杆半成品和钢材;
注 2:液压系统的主要原材料受钢材价格上涨的影响相对较小,未做敏感性分析。
由上表可知,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对液压柱塞泵和液压缸产品的毛利率影响
较大,公司产品价格传导机制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在钢材等大宗商品原材料价格
大幅上涨或未来价格继续上涨的情况下,如果公司产品价格未能及时调整或公司
产品价格调整幅度不能覆盖原材料价格上涨幅度,或公司不能有效降低其他生产
成本,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将有所下降,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液压柱塞泵、液压缸和液压系统在手订单金
额约为 14,897.47 万元(含税),其中除签订年度合同的主机客户如山河智能装
备股份有限公司、三一帕尔菲格特种车辆装备有限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4 月、5
月调增了销售价格,其余客户订单主要为“一单一议”,均未约定调价机制,在
手订单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订单金额(万元)
液压柱塞泵 85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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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订单金额(万元)
液压缸 6,865.97
液压系统 7,179.99
合计 14,897.47
(1)液压柱塞泵
液压柱塞泵原材料中采购价格变动的主要原材料采购额占液压柱塞泵原材
料采购总额比例为 73.53%,2020 年度平均采购价、最新市场价之间的比较如下:
主要原材料名称 市场价 涨幅
平均采购价
废钢(元/吨) 2,904.50 3,938.05 35.58%
生铁(元/吨) 3,214.45 4,557.52 41.78%
钢材(元/吨) 4,925.92 6,099.28 23.82%
铜材(元/吨) 47,559.87 60,902.65 28.05%
缸体(元/个) 160.23 168.14 4.94%
轴承(元/个) 26.83 27.41 2.16%
柱塞毛坯(元/个) 2.52 2.55 0.82%
法兰(元/个) 27.50 29.70 8.00%
注:钢材市场价为供应商的最新报价,其他主要原材料的市场价为公司最新的采购价。
鉴于公司液压柱塞泵产品销售价格 2021 年以来尚未进行调整,公司根据
格变动情况,假定液压柱塞泵在手订单均需按最新市场价采购原材料,测算原材
料价格上涨增加营业成本 26.76 万元,对未约定调价机制液压柱塞泵订单的毛利
率影响为 3.55%。
(2)液压缸
液压缸原材料中采购价格变动的主要原材料采购额占液压缸原材料采购总
额比例为 91.05%,2020 年度平均采购价、最新市场价之间的比较如下:
主要原材料名称 市场价 涨幅
平均采购价
缸筒半成品(元/支) 2,076.99 2,191.16 5.50%
活塞杆半成品(元/支) 2,280.17 2,660.31 1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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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原材料名称 市场价 涨幅
平均采购价
钢材(元/吨) 4,924.55 6,099.28 23.85%
密封件(元/件) 17.72 16.91 -4.58%
缸底半成品(元/个) 693.72 863.19 24.43%
油缸耳环(元/个) 1,131.92 1,141.64 0.86%
杆头(元/个) 935.88 947.82 1.28%
其他零件(元/个) 116.73 133.50 14.37%
注 1:液压缸为定制产品,每一种原材料的规格型号繁多,表内列示的主要原材料 2020
年度平均采购价和市场价为根据液压缸主要客户山河智能和三一帕尔菲格所采购的材料价
格进行统计计算得出。
注 2:主要原材料的市场价为公司最新的采购价。
注 3:密封件的采购价格呈下降趋势主要系液压缸业务持续增长,密封件采购量增幅较
大,供应商下调价格所致。
鉴于公司液压缸产品为定制产品,其中对液压缸销售额较大的客户山河智能
从 2021 年 4 月开始上调液压缸销售单价 3%,对三一帕尔菲格从 2021 年 5 月份
开始上调液压缸销售单价 5%。如不考虑销售价格变动的影响,公司根据 2020
年产品成本结构以及主要原材料采购占比,结合上述原材料的最新市场价格变动
情况,假定液压缸在手订单均需按最新市场价采购原材料,测算原材料价格上涨
增加营业成本 392.63 万元,对未约定调价机制液压缸订单的毛利率影响为
格上涨增加营业成本 241.22 万元,对未约定调价机制液压缸订单的毛利率影响
为 3.97%。
(3)液压系统
液压系统的主要原材料中因钢材价格上涨的原材料种类相对较少,占液压系
统原材料采购总额的比例为 30.69%,采购价格变动的主要原材料 2020 年度平均
采购价、最新市场价之间的比较如下:
主要原材料名称 市场价 涨幅
平均采购价
液压阀(元/台) 320.64 373.20 16.39%
油箱(元/个) 18,885.73 20,145.66 6.67%
过滤元件(元/个) 4,075.54 4,890.65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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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原材料名称 市场价 涨幅
平均采购价
液压阀块(元/个) 1,097.08 1,143.27 4.21%
电机(元/台) 5,209.65 6,584.93 26.40%
电子产品(元/个) 2,599.03 3,118.84 20.00%
注 1:液压阀、过滤元件、电子产品部分品牌的采购价格有所提高,表内仅列示部分品
牌的平均采购价及市场价;
注 2:市场价为公司最新的采购价。
鉴于公司液压系统产品为定制产品,具体定价为“一单一议”,为简便计算,
暂不考虑销售价格变动的影响,公司根据 2020 年产品成本结构以及主要原材料
采购占比,结合上述原材料的最新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假定液压系统在手订单均
需按最新市场价采购原材料,测算原材料价格上涨增加营业成本 159.39 万元,
对未约定调价机制液压系统订单的毛利率影响为 2.51%。
综上,如考虑对液压缸产品主要客户山河智能、三一帕尔菲格调增销售价格
的影响,公司的液压柱塞泵、液压缸和液压系统在手订单因原材料价格上涨合计
测算增加营业成本 427.37 万元,对毛利率影响为 3.24%,同时公司 2021 年 1-6
月的综合毛利率为 28.76%,与 2020 年度的综合毛利率 30.98%相比下降 2.22%。
因此,2020 年底以来钢材等原材料价格的上涨对公司的毛利率存在一定的影响,
但影响相对有限。
公司的液压产品主要包括液压柱塞泵、液压缸和液压系统,其中液压柱塞泵
的主要原材料废钢、生铁、钢材、铜材等大宗商品涨幅较大,约占液压柱塞泵全
部原材料采购额的 30%左右,因市场上液压柱塞泵的其他同类产品并未调价,原
材料价格上涨对发行人履行液压柱塞泵订单将造成一定的影响。
公司液压缸的主要客户山河智能和三一帕尔菲格与公司签订年度合同,并于
为“一单一议”,在签订合同时已考虑当时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因素,签订合同后
公司即根据交货时间要求进行原材料备货,因此原材料价格上涨对发行人履行液
压缸订单和液压系统订单的影响相对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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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对公司履行订单造成一定的影响,但影响相对有限。未
来如果原材料价格仍持续上涨,而公司产品价格未能及时调整或产品价格调整幅
度不能覆盖原材料价格上涨幅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将有所下降,从而对公司
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八)存货余额增加的风险
公司产品类型丰富、品种规格较多,相应的零部件及配件等辅件种类亦较多。
和自制半成品等,总体结构基本保持稳定。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平的提升,存货余额有所下降。未来随着公司生产收入规模的扩大,存货余额有
可能会增加,将直接影响到公司的资金周转速度和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九)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不能续期、无法持续享受所得税税收优惠的
风险
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5 日由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家
税务局、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
书》,证书编号为 GR201743000629,有效期为 3 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
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公司 2017 至 2019 年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证书》(GR201743000629)已于 2020 年 9 月 4 日到期。
企业证书复审续期。2020 年 9 月 11 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
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公示湖南省 2020 年第一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
知》,公司已拟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公示,公示期为 10 个工作日。2020 年 12
月 1 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出具《关于湖南省 2020
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20]213 号),将公示无异议
的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予以高新技术企业备案,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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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公司已收到续期后高新技术企业证书(GR202043000815)。如果公司在其
后的经营中不能满足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或到期未能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续
期,将不能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上述情况将在一定程度上对公司
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十)公司不能持续维持较高的现金分红比例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业绩稳步增长,盈利能力不断增强,为了与
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依据《公司章程》并经合法合规的审议程序,公
司结合每年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税收优惠政策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公
司最近三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年均净利润为 4,471.47 万元,近三年累计
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三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年均净利润的比例为 147.75%,公
司现金分红比例较高,并且坚持了现金分红政策。但若公司上市后净利润出现下
滑,或出现未弥补亏损的情形,则公司将不能持续维持较高的现金分红比例或存
在无法现金分红的风险。
(十一)未及时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公司所处的液压行业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固体废物、废气、废水、噪声等污
染物,公司现有的液压元件及液压系统、液压油缸生产线分别始建于 1968 年 3
月与 1986 年 10 月。公司生产线自始建至今未按照规定及时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及
“三同时”验收等手续。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公司已对现有生产线补充
办理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并与拟募投项目生产线共同取得《现有生产基地改扩
建与研发中心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邵市环评[2020]10 号),将于
募投项目建设完成后同时办理“三同时”验收手续。邵阳市生态环境局已出具说
明,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公司现有生产线在始建时不须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同时出具无违法违规证明,报告期内公司无环境违法行为,无环境污染事故,未
受到过环境保护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二)2018 年至 2019 年内公司存在受托支付行为
行贷款的情况。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发行人通过受托支付形式周转银行贷款
金额分别为 5,940 万元和 7,5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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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针对上述行为采取了一系列整改措施,包括修订了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全部偿还通过受托支付取得的银行贷款本金和利息,取得中国人民银行邵阳市中
心支行和中国银保监会邵阳监管分局出具的合规证明。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止,公司新增银行贷款均采取自
主支付方式,未再发生以受托支付方式通过关联方和第三方周转银行贷款的情
形。
(十三)2018 年至 2019 年内公司存在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程序的情形
联方拆入资金未及时履行程序的情形。2020 年 4 月 21 日和 2020 年 5 月 14 日,
公司分别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
购、关联担保、关联方资金拆入等关联交易进行了补充确认,不会对公司规范经
营和持续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十四)公司系国企改制而设立
公司系邵阳液压有限责任公司经改制而设立,公司设立过程请参见招股说明
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二、发行人设立情况和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
东变化情况”之“(一)有限公司设立情况”相关内容。公司改制过程未完全依
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进行。本次改制事项已得到邵阳
市有关主管部门和邵阳液压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的批准,且收购人已经按
照《企业收购协议书》的要求全面履行了相关义务。对于邵阳液压有限责任公司
改制,邵阳市人民政府、邵阳市国资委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均已出文予以确认:收
购人收购邵阳液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性净资产的行为真实、有效,收购过程中不
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形,股权权属清晰,注册资本充实、完整。
(十五)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要影响如下: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5,188.86 万元,较 2019 年同期增
加 16.73%。虽然新冠疫情对发行人 2020 年第一季度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由
于发行人抓紧复工复产,以及充足的订单量,疫情对公司 2020 年全年经营业绩
的影响有限,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销售方面,公司液压元件主要客户于 2020 年 2 月中旬左右陆续复工,受下
游客户复工进度较慢影响,公司部分液压元件产品延迟了交货期,主要客户与公
司的正常采购业务于 3 月中上旬逐步恢复;液压缸与液压系统等定制化产品,因
疫情影响延后了部分客户招投标或协商谈判的进度,招投标与正常谈判于 3 月逐
步恢复。公司液压产品专业技术服务主要为现场运营维护业务,受水利、水工项
目现场延期复工、现场防控管理、以及国内交通限制等因素的影响,部分项目进
度有所延后,2020 年 3 月起陆续开展液压产品专业技术服务。公司主要客户主
要系上市公司、钢铁冶金、工程机械等大型企业,或南水北调等民生工程,客户
抗风险能力强,因此客户的采购需求未受疫情影响而发生较大的变更。
生产方面,2020 年 2 月 7 日,根据邵阳市双清区科技和工业化信息局《因
防疫工作致全区工业企业的一封信》的精神,公司向地方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递
交了复工申请,申请于 2020 年 2 月 10 日安排部分岗位的生产车间人员复工,复
工人数不超过 250 人。同日,邵阳市双清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批准了公司的复
工申请。2020 年 2 月下旬至 3 月中上旬,经地方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的现场检
查与批准,公司逐步实现全面复工。公司员工以邵阳市本地为主,通过内部组织
协调、落实防疫防控要求等一系列措施,公司及时克服了复工的困难,液压元件、
液压系统的研发生产受到的影响较小,液压产品专业技术服务受限于客户项目现
场疫情管控,生产活动有所延后。截至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公司生产及各项目
实施现场已全面复工。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首发管理办法》”)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而
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证监许可[2021]2599 号”文同意注册,内容如下:
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
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1013 号),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
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股票简称为“邵阳液压”,股票代码为
“301079”,本次公开发行的 1,789.7385 万股股票将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起上
市交易。
二、股票上市概况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二)上市时间:2021 年 10 月 19 日
(三)股票简称:邵阳液压
(四)股票代码:301079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8,389.3334 万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2,097.3334 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的新股。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1,789.7385 万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6,599.5949 万股
(九)战略投资者在本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和锁定安排:本次
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2,097,333 股,战略投资者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
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西部证券维克液压员工参
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其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12 个月,限售期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参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
等承诺”和“二、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及措施”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参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
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
期限等承诺”和“二、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及措施”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本次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
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
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
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对应的网下限售股份数量为 978,616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1.17%。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十三)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日期
占发行后股本 可上市交易日期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比例 (非交易日递延)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小计 62,920,000 75.00% -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
西部证券维克液压员工参
产管理计划
小计 2,097,333 2.50% -
首次公开发行网上网下发行股份
小计 18,876,001 22.50% -
合计 83,893,334 100.00% -
注:上述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所致。
(十四)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五)上市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上市标准
(一)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上市规则》2.1.2 条中“(一)最近两年净
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二)公司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情况及其说明
发行人 2019 年、2020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4,745.65 万元、
元、5,188.86 万元,符合“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5,000
万元”的上市标准。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aoyang Victor Hydraulics Co.,Ltd.
本次发行前注册资本 6,292.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粟武洪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04 年 6 月 15 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2010 年 1 月 11 日
公司住所 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建设路
液压元件、油缸、液压机械、成套液压系统和非液压传动机电产
品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调试、维修;为本公司生产科研
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液压原件、
经营范围
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三来一补”业务和技术服务;设
备检修与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液压柱塞泵、液压缸、液压系统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和液
主营业务
压产品专业技术服务,能够为客户提供液压传动整体解决方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所属行业
(2012)的规定,公司所属行业为“通用设备制造业(C34)”
联系电话 (0739)5131 298
联系传真 (0739)5131 015
互联网网址 www.shaoyecn.com
电子信箱 shaoye@shaoyecn.com
董事会秘书 姚红春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股票或债券的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及持有公司股票及债券的
情况如下:
直接持 间接持 合计持 占发行前
持有债
序号 姓名 职务 任职起止日期 股数量 股数量 股数量 总股本持
券情况
(万股) (万股) (万股) 股比例
副董事长,董 2019 年 5 月 16 日至
事 2022 年 5 月 15 日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三、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粟武洪直接持有公司 2,430.56 万股,占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的 28.97%,粟武洪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本次发行前,粟武洪直接持有公司 2,430.56 万股,占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的 28.97%,粟武洪先生能对本公司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并能够实际支配公司的经
营决策,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粟武洪先生,身份证号:43050219630501****,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粟武洪先生为现任发行人董事长、董事。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
本次发行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如下:
粟武洪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
公司
四、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已经制定或正在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
及相关安排。
五、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东名称 限售期限
股份(股) 比例 股份(股)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粟武洪 24,305,592 38.63% 24,305,592 28.97%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36 个月
宋超平 7,337,011 11.66% 7,337,011 8.75%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36 个月
周叶青 4,156,436 6.61% 4,156,436 4.95%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36 个月
向绍华 3,937,000 6.26% 3,937,000 4.69%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股东名称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限售期限
粟文红 2,810,321 4.47% 2,810,321 3.35%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36 个月
刘胜刚 2,641,852 4.20% 2,641,852 3.15%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周可欣 2,423,607 3.85% 2,423,607 2.89%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李顺秋 2,417,698 3.84% 2,417,698 2.88%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兰 静 2,181,000 3.47% 2,181,000 2.6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段 斌 1,892,794 3.01% 1,892,794 2.26%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唐建军 1,550,000 2.46% 1,550,000 1.85%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徐榕敏 1,373,000 2.18% 1,373,000 1.64%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杨忠群 1,169,000 1.86% 1,169,000 1.39%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蒋晓武 959,528 1.53% 959,528 1.14%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陆 地 700,000 1.11% 700,000 0.83%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李 治 615,661 0.98% 615,661 0.73%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陈柯志 600,000 0.95% 600,000 0.72%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孙家顺 343,000 0.55% 343,000 0.41%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赵铁军 300,000 0.48% 300,000 0.36%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戚惠兰 150,000 0.24% 150,000 0.18%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李小华 132,000 0.21% 132,000 0.16%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施国明 110,000 0.17% 110,000 0.13%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李继祥 88,000 0.14% 88,000 0.1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朱四海 88,000 0.14% 88,000 0.1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岳 海 88,000 0.14% 88,000 0.1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姚红春 60,500 0.10% 60,500 0.07%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李铁牛 33,000 0.05% 33,000 0.04%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唐健飞 33,000 0.05% 33,000 0.04%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康佳丽 33,000 0.05% 33,000 0.04%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彭平刚 33,000 0.05% 33,000 0.04%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杨 彬 33,000 0.05% 33,000 0.04%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龚文鹤 33,000 0.05% 33,000 0.04%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王 佾 33,000 0.05% 33,000 0.04%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刘小清 33,000 0.05% 33,000 0.04%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朱慈希 33,000 0.05% 33,000 0.04%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邓时英 33,000 0.05% 33,000 0.04%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游先旭 30,000 0.05% 30,000 0.04%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股东名称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限售期限
黄炳志 27,500 0.04% 27,500 0.03%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罗 武 27,500 0.04% 27,500 0.03%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任建国 27,500 0.04% 27,500 0.03%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毛多峰 27,500 0.04% 27,500 0.03%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文 郁 20,000 0.04% 20,000 0.03%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西部证券维克
液压员工参与
创业板战略配 - - 2,097,333 2.5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售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
网下发行限售
- - 978,616 1.17%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6 个月
股份
小计 62,920,000 100.00% 65,995,949 78.67% -
二、无限售流通股
网下发行无限售
- - 8,773,885 10.46% 无限售期限
股份
网上发行股份 - - 9,123,500 10.88% 无限售期限
小计 - - 17,897,385 21.33% -
合计 62,920,000 100.00% 83,893,334 100.00% -
注:1、公司本次发行不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
六、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发行后上市前,公司股东总数为 26,860 户,前 10 名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限售期限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限售期限
西部证券维克液压
员工参与创业板战
略配售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
合计 5,430.78 64.73% -
七、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一)参与对象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仅有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
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西部证券维克液压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
(二)参与规模和具体情况
具体名称:西部证券维克液压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设立时间:2021 年 8 月 13 日
备案时间:2021 年 8 月 18 日
募集资金规模:2,936 万元
管理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实际支配主体: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支配主体非发行人高级管理人
员和核心员工
参与人姓名、职务与比例:
序号 姓名 担任职务 实际缴款金额(万元) 参与比例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序号 姓名 担任职务 实际缴款金额(万元) 参与比例
合计 2,936 100.00%
西部证券维克液压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
售数量为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规模的 10.00%,即不超过 209.7333 万股,且不超
过人民币 2,936.00 万元。最终获配金额为 25,000,209.36 元,获配股份数量为
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2,097.3334 万股,全部为新股发行,本次发行
不设老股转让。
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 11.92 元/股。
三、每股面值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四、市盈率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五、市净率
市净率 2.58 倍(按本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六、发行方式与认购情况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
询价配售、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
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认购情况: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2,097,333 股,占本次发行数量
的 10.00%。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数量为 534.80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28.33%。
根据《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
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 12,054.8777 倍,超过 100
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
量后的本次发行股份的 20%(向上取整至 500 股的整数倍,即 377.55 万股)由
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975.2501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
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的 51.67%;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912.35 万股,占扣
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的 48.33%。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中签率为
根据《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
果公告》,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 9,108,178 股,缴款认购的金额为 108,569,481.76
元,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 15,322 股,放弃认购金额为 182,638.24 元;网下投资
者缴款认购 9,752,501 股,缴款认购金额为 116,249,811.92 元,放弃认购数量为 0
股。本次发行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 15,322 股,包销金额为 182,638.24 元,
包销股份数量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比例为 0.0731%。
七、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0,002,141.28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9,398,128.62 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了审验,并
出具了众环验字(2021)1100029 号《验资报告》。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八、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每股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 4,060.40 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序号 项目 金额(万元)
合计 4,060.40
注:以上发行费用均为不含税金额。
本次公司发行股票的每股发行费用为 1.94 元/股。(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
总额÷本次发行股数)
九、募集资金净额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209,398,128.62 元。
十、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 4.62 元/股(按照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
产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十一、发行后每股收益
本次发行后每股收益为 0.66 元/股(按照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除以本次
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十二、超额配售选择权情况
本次发行不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公司已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其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众环审字[2021]1100085 号”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上述财务数据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
信息与管理层分析”对详细披露。
公司 2021 年 1-6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但已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众环阅字(2021)1100004 号)。
公司 2021 年 1-6 月财务数据相关内容已在招股说明书进行了详细披露,投资者
欲了解相关情况请详细阅读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二、财务报告审计
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以及“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
析”之“十五、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公司管理层 2021 年 1-9 月财务信息预测情况已在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
示”之“三、公司 2021 年 1 月-9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变动情况”中披露。2021 年
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不代表公司最终可实现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请阅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招股说明书。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及三方监管协议的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将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尽快与保荐机构西部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银行名称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二、其他重要事项
本公司在招股说明书刊登日(2021 年 10 月 13 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
没有发生可能对本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一)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
经营状况正常,主要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正常;
(二)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外部条件或生产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原材料采
购和产品销售价格、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方式、所处行业或市场等均未发生重
大变化;
(三)公司未订立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
重要合同;
(四)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资金未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
(五)公司未发生重大投资行为;
(六)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行为;
(七)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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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九)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十一)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二)公司未召开其他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大会;
(十三)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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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机构情况
上市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朝晖
公司住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319 号 8 幢 10000 室
电话:(029)87406043
传真:(029)87406134
保荐代表人:杨涛、陈佳林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已向深圳证
券交易所提交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上市保荐机构的保荐意见如下: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其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条件。西部证券同意推荐邵阳液压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三、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
发行人的保荐机构将对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当年剩余时间以及其后 3 个完整会计
年度进行持续督导,由保荐代表人杨涛、陈佳林负责持续督导工作,两位保荐代
表人的具体情况如下:
杨涛: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拥有多年投资银行业务经验。曾先后
负责或执行过金达威(002626)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项目、禾欣股份(002343)
借壳并购项目、日发精机(002520)海外并购项目、和远气体(002971)首次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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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行并上市等项目。
陈佳林: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拥有多年投资银行业务经验。曾先
后负责或执行过雷迪克(300652)、苏奥传感(300507)、邦宝益智(603398)
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项目、新嘉联(002188)、世荣兆业(002016)重大资产重
组项目、济川药业(600566)再融资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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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
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粟武洪承诺:本人自愿将本人所持的发行人股份,
自发行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锁定 36 个月。在锁定期内,本人承诺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锁定期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
总数的 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公司股东粟文红承诺:本人自愿将本人所持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锁定 36 个月。在锁定期内,本人承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
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人承诺除
前述锁定期外,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公司任
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转让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维克液压的股份总数
的 25%;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在就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
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维克液压的股份;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
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公司股东向绍华承诺:本人自愿将本人所持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在锁定期内,本人承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
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锁定期满
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在
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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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宋超平、周叶青承诺:本人自愿将本人所持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
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锁定 36 个月。在锁定期内,本人承诺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
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
人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转让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维克液压的
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在就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人
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维克液压的股份;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
在此期间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李顺秋、刘胜刚、唐健飞、岳海、
赵铁军、李继祥、姚红春、邓时英承诺:本人自愿将本人所持的发行人股份,自
发行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在锁定期内,本人承诺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
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作为发
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人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还应当向公司申报
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转
让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维克液压的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
的,本人在就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维克液压的股份;本人职务变更、
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粟武洪,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宋超平、周叶青、向绍华、粟文红、李顺秋、刘胜刚、唐健飞、岳海、赵铁
军、李继祥、姚红春、邓时英进一步承诺: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
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即 2022 年 4
月 19 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
延长 6 个月(如发行人上市后存在除权、除息行为的,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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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粟武洪持股及减持意向
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
相关规定及其他对本人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规定并同时满足下述条件的情形
下,本人将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实现投资收益、发行人股票价格波动等情况减持
所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除本人将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时公开发售部分股份(如有)外的其他发行人股票(以下简称“可减持股票”):
的情况。
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持。
本人在减持时,会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
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方可减持股
份。
如本人计划通过深交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将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
日前向深交所报告减持计划,在深交所备案并予以公告,且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
完毕后的 2 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予以公告。
如本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
持股份的总数不会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如本人采取集中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会超过发行人股份总
数的 2%;如本人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会低
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5%。
(2)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
除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粟武洪外,发行人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为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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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周叶青、向绍华。其持股及减持意向如下:
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
深交所相关规定、规则及其他对本人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规定并同时满足下述
条件的情形下,本人将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实现投资收益、发行人股票价格波动
等情况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票(以下简称“可减持股
票”):
的情况。
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持。
本人在减持时,会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
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方可减持股
份。
如本人计划通过深交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将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
日前向深交所报告减持计划,在深交所备案并予以公告,且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
完毕后的 2 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予以公告。
如本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
持股份的总数不会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如本人采取集中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会超过发行人股份总
数的 2%;如本人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会低
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5%。自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低于发行人总股本的 5%
时,本人可不再遵守本项承诺。
(3)股东粟文红持股及减持意向
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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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规定及其他对本人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规定并同时满足下述条件的情形
下,本人将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实现投资收益、发行人股票价格波动等情况减持
所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除本人将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时公开发售部分股份(如有)外的其他发行人股票(以下简称“可减持股票”):
的情况。
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持。
本人在减持时,会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
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方可减持股
份。
如本人计划通过深交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将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
日前向深交所报告减持计划,在深交所备案并予以公告,且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
完毕后的 2 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予以公告。
如本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
持股份的总数不会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如本人采取集中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会超过发行人股份总
数的 2%;如本人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会低
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5%。
二、关于稳定股价及股份回购的预案和承诺
为维护公司上市后股票价格的稳定,保护投资者利益,进一步明确公司上市
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3]42 号)
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稳
定股价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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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
相应进行调整)(以下简称“触发稳定股价义务”),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
采取措施稳定公司股价,具体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于触发稳定股价义务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
向公司提交增持股票以稳定股价的书面方案(以下简称“增持方案”),增持方
案应包括增持股票数量范围、增持价格区间、增持期限等,且单一年度增持总金
额不应低于其最近一次从公司所获的现金分红金额的 20%。
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如期公告前述具体增持计划,公司董事会应于触
发稳定股价义务之日起 25 个交易日内公告公司回购股票方案(以下简称“回购
方案”)并提请召开股东大会,回购方案应包括回购股票数量范围、回购价格区
间、回购期限等,且单一年度回购总金额不应低于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的
若公司股东大会未通过回购方案,或者公司董事会未如期公告回购方案的,
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于触发稳定股价义务之日起
后薪酬总额的 30%,但不超过该等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上年度的薪酬总和。
在本预案有效期内,新聘任的符合上述条件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
本预案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及责任的规定。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现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促成新聘任的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遵守本预案,并在其获得书面提名前签署相关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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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2,098 万股,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建设和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本次发行完成后可能会摊薄股东的即期回报,为
填补股东被摊薄的即期回报,本公司承诺将采取相关措施,但公司制定的填补回
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具体措施如下:
(1)加强产品研发和市场开拓力度,提高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工业化、新兴行业的快速发展,高端液压核
心部件加速进口替代的趋势更加明显,液压产品的应用行业空间更加广阔。公司
的液压柱塞泵、液压缸、液压系统产品目前广泛应用于钢铁、冶金、水利水电、
机床、工程机械等行业,未来其应用领域将会继续扩大。公司将紧紧围绕市场需
求,加强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优化产品结构,增加产品知名度,提高公司盈利
能力和市场占有率。
公司将在现有市场规模的基础上,强化公司主机单位配套的调整战略,加强
市场开拓力度,通过直销方式努力开发新客户,不断延伸拓展销售网络;同时,
公司将继续在液压柱塞泵、液压缸、液压系统的应用研究和产品开发方面加大投
入,努力开拓新客户及新应用领域,扩大下游市场容量。
(2)提高日常运营效率并加强内部控制,降低公司运营成本
公司将加强内部控制,提升日常运营效率;充分利用上市公司的平台优势,
选择贷款利率较低方案;并逐步减少银行贷款规模,降低公司对银行贷款的依赖
程度;合理规划费用支出,包括实施成本费用额度控制和目标管理,鼓励压缩费
用,控制职务消费和业务招待费用;加强采购管理,降低采购成本。
(3)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提高资金运营效率
本次募投项目均围绕本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其实施有利于提升本公司竞争力
和盈利能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实施,使募
投项目早日实现预期收益。同时,本公司将根据《公司章程》(草案)、《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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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募集资金管理,规范使用
募集资金,以保证募集资金按照既定用途实现预期收益。
(4)实行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公司章程》
(草案),对利润分配进行了详细约定,明确了如预期无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发生,
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并约定了现金分红的比例等。此外,还制定了
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程序。为了进一步落实关于股利分配
的条款,公司制定了《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
划》,有效保证本次发行上市后股东的回报。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
利益。
诺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不以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执行情况相挂钩。
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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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
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同意由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
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
施;若本人违反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四、关于招股说明书及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方
面的承诺
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若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若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若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五、发行人控制权的稳定情况承诺
除粟武洪先生外,公司前十名股东均已签署相关承诺文件并作出如下承诺:
自维克液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60 个月内:
(1)不以任何形式谋求成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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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以控制为目的增持发行人股份。
六、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性措施
公司将严格履行本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所作出的所有
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1)如公司非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将接受如
下约束措施,直至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以进行职务变更;
(2)如公司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将接受如下
约束措施,直至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本公司投资者利益。
(3)如公司公开承诺事项已承诺了未履行有关承诺的约束措施,本公司承
诺将按照该等承诺的约束措施采取相应补救措施;若公司采取相应补救措施仍无
法弥补未履行相关承诺造成的损失,公司将采取本承诺函项下的约束措施直至相
应损失得以弥补或降低到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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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所作出的
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1)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将接受如
下约束措施,直至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的具体原因,并向全体股东及其他公众投资者道歉;
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务所需款项等额的应付现金股利予以截留,直至本人履行回购义务。
让所得扣除税费后的金额)上缴给发行人。
(转让所得扣除税费后的金额)上缴给发行人。
行价格与减持价格之差,以及对应的减持股份数相乘计算。
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将接受如下
约束措施,直至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明未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发行人投资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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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本人公开承诺事项已承诺了未履行有关承诺的约束措施,本人承诺
将按照该等承诺的约束措施采取相应补救措施;若本人采取相应补救措施仍无法
弥补未履行相关承诺造成的损失,本人将采取本承诺函项下的约束措施直至相应
损失得以弥补或降低到最小。
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所作出的
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1)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将接受如
下约束措施,直至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的具体原因,并向全体股东及其他公众投资者道歉;
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务所需款项等额的应付现金股利予以截留,直至本人履行回购义务;
收益(转让所得扣除税费后的金额)上缴给发行人;
得的收益(转让所得扣除税费后的金额)上缴给发行人;
金额按发行价格与减持价格之差,以及对应的减持股份数相乘计算;
并在获得收益的 20 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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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将接受如下
约束措施,直至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明未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发行人投资者利益。
(3)如本人公开承诺事项已承诺了未履行有关承诺的约束措施,本人承诺
将按照该等承诺的约束措施采取相应补救措施;若本人采取相应补救措施仍无法
弥补未履行相关承诺造成的损失,本人将采取本承诺函项下的约束措施直至相应
损失得以弥补或降低到最小。
七、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承诺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粟武洪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作出如下承诺:
邵阳液压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上市的行为,如邵阳液压存在任何欺诈发行上
市行为,本公司/本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关
权力机构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回购欺诈上市的股份,回
购价格根据届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八、其他承诺事项
为避免未来与公司之间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更好地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保证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粟武洪出具了《关于避免
同业竞争与利益冲突的承诺函》:
“1、本人目前未拥有任何与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业可能产生同业竞争的企
业的股权,未在任何与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业可能产生同业竞争的企业拥有任何
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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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
事与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业相同、相似并构成竞争的业务,亦不会直接或间接对
与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业从事相同、相似并构成竞争业务的其他企业进行收购或
进行有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的投资。
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则本人将立即通知公司,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
予公司;同时,本人不会利用从公司获取的信息从事、直接或间接参与与公司相
竞争的活动,并承诺不进行任何损害或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竞争行为。
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本人将尽快采取适当方式解决,以防止可能存
在的对公司利益的侵害。
准遵守上述承诺。
司及其他中小股东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承诺的有效期限为自签署之日起至本人不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或公
司终止上市之日止。”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持股 5%以上股东出具了《关于减少
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承诺采取措施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具体内容如下:
他企业与发行人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
和方式占用发行人的资金或其他资产,亦不会要求发行人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
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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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以及合理和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将不会要求或接受
发行人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在发行人对涉及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关联交易进行决策时,本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
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自觉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联交易协议,不会向发行人谋求任何超出上述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准遵守上述承诺。
行人及其他股东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
诺》,承诺采取措施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具体内容如下:
他企业与发行人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
利用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地位及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和
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和方式占用发行人的资金或其他资产,亦不会要求发行人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
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
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以及合理和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将不会要求或接受
发行人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在发行人对涉及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关联交易进行决策时,本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自觉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联交易协议,不会向发行人谋求任何超出上述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准遵守上述承诺。
行人及其他股东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九、不存在其他影响发行上市和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发行人、保荐机构承诺,除招股说明书等已披露的申请文件外,公司不存在
其他影响发行上市和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十、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等责任主体出具的相关承诺已经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对信息披露违规、
稳定股价措施及股份锁定等事项作出承诺,已就其未能履行相关承诺提出进一步
的补救措施和约束措施。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等责任主体所作出的承诺合法、合理,未能履行相关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及时有效。
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等责任主体出具的相关承诺已经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对信息披露违
规、稳定股价措施及股份锁定等事项作出承诺,已就其未能履行相关承诺提出进
一步的补救措施和约束措施。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主体所作出的承诺合法、合理,未能履行相关承诺时的约束
措施及时有效。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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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之上市公告书》之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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