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大通信: 吉大通信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0-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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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
券交易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作为吉林
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
拟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中浦慧联对控股子公
司吉鸿志信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并发表如下事前
认可意见:
  经审查,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认为本次中浦慧联智能数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青岛吉
鸿志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增资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的战
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故同意将《关于
中浦慧联对控股子公司吉鸿志信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以下无正文,下启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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