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及扣除后营业收入
金额专项核查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专项核查报告 1-2
关于 2020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及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的说明 1-2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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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及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
专项核查报告
致同专字(2021)第 441A007717 号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能达公
司”)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
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
础上,对后附的海能达公司《关于 2020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及扣除后的营业收
入金额的说明》(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说明”)进行了专项核查。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退市新规下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通知》(以下简
称“营业收入扣除事项通知”)的有关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说明,保证
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海能达公
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海能达公司管理层编
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说明发表核查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核查工作,以合理确信营业收入扣除
情况说明不存在重大错报。在核查工作中,我们结合海能达公司实际情况,实施
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核查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核查工作为
发表核查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核查,我们认为,海能达公司管理层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说明在所有
重大方面按照上市规则和营业收入扣除事项通知的规定编制。
本核查报告仅供海能达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的说明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
表,2020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致同审字
(2021)第 441A011583 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证上〔2020〕1294 号)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退市新规下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
一、公司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529.85 8,080.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17,758.51 -4,978.44
利润
二、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备注
营业收入 610,922.09 784,353.90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 -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其中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 6,503.83 3,994.69 注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6,503.83 3,994.69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的或不具备商业实质
- -
的其他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
- -
其他收入小计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金额合计 6,503.83 3,994.69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604,418.26 780,359.21
注:2020 年度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房屋租赁收入 2,095.64 万元,设备
租赁收入 1,715.09 万元,服务收入 1,226.66 万元,技术开发收入 1,019.58 万元以及其他收入
三、本说明的批准
本说明业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批准。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