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元建设: 龙元建设关于延长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1-04-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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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491       证券简称:龙元建设          编号:临 2021-021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
               有效期及授权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5 月 21 日、
于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
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等与公司本
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根据前述股
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相关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
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期限将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到期。
  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将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延长十二个月,即延长至 2022 年 5 月 20 日。同时,拟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
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有效期延长,公司股东大会原审议通过的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授权事宜如下:
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进行
适当修订、调整和补充,在发行前明确具体的发行条款和发行方案,制定和实施本
次发行的最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及对象、债券利率、向原 A 股
股东优先配售的比例、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转股价格修正、赎回、回售、约定债
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及其召开程序以及决议的生效条件、修订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决定本次发行时机、增设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其
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申报文件和其他重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及保荐协议、聘用中介机构协议、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协议等),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
次发行及上市申报事宜;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有关本次发行及上
市的申报材料;
目实际进度及实际资金需求,调整或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安排;根据项目的实
际进度及经营需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自筹资金先行实施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部门
的要求及市场状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
并办理工商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可转换公司债券挂牌上市等相关事宜;
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或者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根据证券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或
者具体要求或市场具体情况,对本次具体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但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
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之情形,或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政策发生变化时,酌情决定
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的情形下,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最新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
证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的影
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日有效,其他各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即有效期为 2019
年 5 月 21 日至 2020 年 5 月 20 日。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前述 4、5、6 项
以外的授权有效期自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
   上述事项中,拟将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对前述 4、5、6 项以外的授权有效期自前
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 2022 年 5 月 20 日。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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