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淮汽车(600418)5月16日晚公告,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就公司是否涉嫌机动车生产企业对污染控制装置以次充好,冒充排放检验合格产品出厂销售的行为进行重大处罚举行听证。公司联合相关发动机厂商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在听证会上,针对公司不存在对污染控制装置以次充好,冒充排放检验合格产品出厂销售的行为和动机,不符合相应的行政处罚条件,作了详细听证陈述和申辩,最终处理意见尚需等待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