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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五证监会例行新闻发布会要闻汇总

证券之星综合 2018-11-09 19:3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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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本周针对股价连续异动的“恒立实业” 加大了盘中监控力度

一、上市公司监管动态(2018年11月2日-11月8日)

本所对8宗违规行为进行纪律处分。

一是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披露的2017年年度业绩预告与业绩快报的财务数据存在较大差异,且未能及时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所根据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时任董事长、现任副董事长李明吉,董事兼总经理李振川、时任财务总监李晓芹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是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汉桥机器厂有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不及时披露股票质押信息。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所根据有关规定,对汉桥机器厂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三是湖南泰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未向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履行业绩补偿承诺、未支付业绩补偿款。湖南泰达作为上市公司“购买资产对应经营实体的股权持有人”,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所根据有关规定,对湖南泰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四是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及时披露涉及重大补偿义务的承诺事项以及重大诉讼。另外,公司2017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与业绩预告及第一次业绩快报中披露的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且未能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所根据有关规定,对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张亦斌、财务总监戴巍、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徐磊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五是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转让熊猫绿色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并实现投资收益8,103.10万元,未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所根据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公司时任董事长王柏兴、总经理陈波瀚、时任财务总监胡常青、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程娴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六是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深圳市丹侬科技有限公司通过本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未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所根据有关规定,对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七是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深圳市丹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侬科技”)通过本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未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按规定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丹侬科技减持前已将上述减持计划告知丹邦科技,上市公司未配合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丹侬科技本次违规减持负有重要责任。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所根据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刘萍、董事会秘书莫珊洁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八是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方炎林作为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的深圳市倍泰健康测量分析技术有限公司的原实际控制人,承诺未经上市公司同意,未解锁标的股份不得设置质押,且拟设定质押时应书面通知宜通世纪董事长,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不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提出异议的,不得质押。2017年方炎林在通知公司董事长质押后的一天内即质押9,770,000股,2018年在上市公司明确不同意的情况下质押6,989,543股。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所根据有关规定,对方炎林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本所共对10宗违规行为发出监管函,4宗涉及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违规,6宗涉及买卖股票及减持违规。

4宗涉及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违规中,一是中润资源投资有限公司借款合同、对外投资及解除、商业抵顶协议等事项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二是安徽国祯环保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能及时披露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借款到期未收回事项。三是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业绩承诺方李培勇违反重组中的承诺对公司股票进行质押。四是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签字会计师胡萍未能勤勉尽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6宗涉及买卖股票及减持违规中,一是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及敏感期交易,且违反减持股份相关规定。二是深圳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苏永明质押平仓未按规定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三是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苏州国发融富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违反承诺未对其减持行为进行预先披露。四是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吴江东方国发创业投资有限恭送违反承诺未对其减持行为进行预先披露。五是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赖建清通过信托计划减持股票未按规定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六是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在对外披露减持计划后,卖出股票当日存在买入行为,且后续继续卖出,构成短线交易。

本所发出三季报问询函2份、重组问询函6份、关注函9份、其他函件46份。

二、市场交易监管动态(2018年11月5日-11月9日)

本周,本所共对82起证券异常交易行为采取了自律监管措施,涉及盘中拉抬打压、虚假申报、反向交易等异常交易情形;针对股价连续异动的“恒立实业”,加大了盘中监控力度;共对10起上市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并上报证监会6起涉嫌违法违规案件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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