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证券要闻 - 正文

互联网金 融协会 发布从业机构自律公约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06-14 07:17:24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互联网金融协会 发布从业机构自律公约)

中国互联网金 融协会(以下简称“互 金协会”)13日举办《互联网金 融从业机构营销和宣传活动自律公约(试行)》(以下简称《公约》)签约仪式。《公约》明确,互联网金 融从业机构应避免使用绝对化用语,避免使用“保本”“无风险”“保收益”等用语或近义词误导互联网金 融消费者。

《公约》提出,从业机构不得对投资理财类产品的收益、安全性等情况进行虚假或误导表述,不得对有投资回报预期的产品及服务的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另有规定或符合与该业务有不可分离的内在属性的除外。

根据《公约》,从业机构开展营销和宣传活动时,应将向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统一折算为年化形式,全面、公开披露各项贷款条件以及逾期处理等信息,向互联网金 融消费者提示相关风险。

《公约》强调,从业机构不得以任何宣传和营销活动的方式诱致借款人过度举债,致使借款人陷入债务陷阱。

《公约》还提出,从业机构不得在营销、宣传活动中利用监管部门对互联网金 融业务的许可或者备案等事实,为其产品和服务提供增信保证,误导互联网金 融消费者。从业机构开展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宣传和营销活动,不得利用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据悉,互 金协会的相关会员单位都须遵照执行《公约》。从业机构违反《公约》经查证属实的,协会将责令其整改,并采取警示约谈、发警示函、强制培训、业内通报、公开谴责等自律管理措施。

签约仪式上,平安、腾讯、京东金融、玖富等多家机构签署了《公约》。

中国互联网金 融协会会长李东荣透露,下一步协会将在相关部门指导下,切实发挥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采取包括宣传培训、风险提示、自律惩戒在内的各种有效措施,组织、引导和督促从业机构在实际工作中落实《公约》要求。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