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大通:推迟实施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深大通8月22日晚间公告,由于预计公司半年报审计工作无法如期完成,公司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无法按时实施。公司于8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迟实施公司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此前深大通曾于7月初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提议公司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16年6月30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
公告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半年度拟进行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经过审计。因分配预案为临时提出的措施,且公司于2016年7月25日经董事会批准新聘会计师事务所,并于8月10日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获准通过。新任会计师事务所依据相关审计准则,需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办理交接,对期初余额进行全面查阅和核查,工作量较大,用时较长。预留半年度审计工作时间较少,预计审计工作无法如期完成,因此公司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无法按时实施。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迟实施公司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时为履行定期报告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如期披露2016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同时深大通表示,公司将努力克服困难,创造条件,在满足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尽快实施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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