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广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布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案。据此,该公司非公开发行数量由不超过10.64亿元股调整为不超过11.24亿股,发行价格由每股9.40元调整为8.90元/股。
公告显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100亿元,将用于购买越秀金控100%股权并向越秀金控增资,增资资金用于补充广州证券营运资金。公司已于2014年12月3日与越秀金控唯一股东广州(楼盘) 越企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发行完成后,广州友谊的主营业务将在百货业务基础上增加金融板块业务,涉及证券、融资租赁、私募投资 、担保、小额贷款等领域。公司需要对上述板块的资产、业务、管理团队进行整合,形成业务之间的互补性和协同性。
广州友谊表示,整合过程中若公司未能及时制定与之相适应的战略文化、组织模式、财务管理与风险控制、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具体整合措施,可能会对上市公司的整体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从而给公司及股东利益造成一定的影响。
本次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国资委以及广州国发、广州地铁、广州电气装备、广州城投、广州交投、万力集团等七名特定对象。上述特定对象均以现金方式、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述特定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完成后,广州友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广州市国资委将持有公司8.04亿股股票,占发行完成后总股本的54.2472%,持股比例较发行前进一步增加。
广州友谊提醒称,广州市国资委可以通过行使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权等方式影响公司重大经营决策,若其意见与其他股东不一致,可能会影响发行人的业务发展并对其他股东的利益产生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