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四川安
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宁股份”或“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安宁股份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4〕1375 号)同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实际发行数量为 70,989,958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4.00 元,本次发行的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703,758,992.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验,并出具《XYZH/2024CDAA1B0455》号验资报告。公司及子公司攀枝花安宁
钛材科技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存放银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
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年产6万吨能源级钛(合金)材
料全产业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合计 720,000.00 170,375.90
公司将相关募集资金投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钛渣生产环节和四氯化钛生
产环节,以及与该两个环节配套的公用工程及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其余生产环节等建设内容,则通过公司自筹资金予以解决。截至2025年11
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计划使用募 累计投入金
序号 生产环节 建设内容 投资总额
集资金金额 额
海绵钛生产环节
- 合计 720,000.00 170,375.90 89,544.65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89,544.65 万元,剩余募
集资金 79,481.78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暂未使用,
主要系工程建设进度、结算进度及质保金约定所致。随着各建设项目逐步完成竣
工结算,并达到合同约定的付款节点,募集资金将进一步使用。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剩余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金额(元)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米易
县支行
序号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金额(元)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米易县支
行
攀枝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米
易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金?苑
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江
支行
合计 794,817,753.22
注:上述金额包含相关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金额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
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 2025 年 12 月 31 日延期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受
供应商交货周期影响,预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钛锭生产环节的 EB 炉将于 2026
年年底前安装完成,相关生产环节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在 EB 炉安装完成前,
公司预计 2026 年 6 月 30 日前其他生产环节(包含所有使用募集资金的生产环节)
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进入试生产阶段;钛锭生产环节涉及的海绵钛熔炼铸锭
可通过委外加工等方式完成,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造成重大障碍。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建设环节多,工程量较大,建设周期长。在建设
期内,公司对本项目的部分设计方案和设备选型进行了优化和调整,且部分定制
化设备供货周期较长,对项目建设进程造成了一定不利影响。
为了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根
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建设进度,经审慎研究,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达到预定状态的时间进行了调整。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项
目实施主体、投资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
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
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在“年产 6 万吨能源级钛(合金)材料全产业链项目”
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 2025 年 12 月 31 日延期至 2026 年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
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
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中信证券对安宁股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叶建中
杨家旗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