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2 证券简称:ST中青宝 公告编号:2025-047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瑞杰先生于《承诺函》项下所作承诺系其自愿替公司承
担全部赔偿责任,公司向投资者承担的赔偿责任以生效民事判决或其他有权机
构确定金额为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近日,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广东
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的(2024)粤民终1510-1520号《民事判决书》,根据判决
书认定的情况,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公司应向相关11名投资者赔偿损失
共计556,568.76元,李瑞杰先生对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瑞杰先生对上述案件所涉赔偿事项已出具《承诺函》。
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稳定市场预期,李瑞杰先生自愿单独承担上述案件最
终判决结果需要公司承担的全部赔偿责任,并承诺赔偿后不向公司追偿。
上述事项已于2025年11月17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李逸伦先生回避表决。同时,独立董
事已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单方面获
得利益的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李瑞杰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其直接持有公司833,943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0.32%,其与妻子张云霞女士间接持有公司44,044,878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有关规定,李瑞杰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经查询,
李瑞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瑞杰先生出具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若案号为(2024)粤民终1510-1520号的二审案件二审判决最终出具判决
或者达成调解,不论判决和调解结果需要本人及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
公司需要承担多少赔偿责任,本人均自愿单独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我本人赔偿
后,不向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追偿。”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关联定价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助于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稳定市场预期,有利于帮助公
司有效化解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本次交易外,2025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李瑞杰先生未发生其
他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并经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帮助公司
有效化解风险、维护公司以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在公司
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