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产金轮: 关于不提前赎回金轮转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8-27 00:42:33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722        证券简称:物产金轮              公告编码:2025-069
债券代码:128076        债券简称:金轮转债
            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简称“公司”)股票价格自 2025 年 7 月 9 日至 2025 年 8 月 26 日已有 15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不低于“金轮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3.34 元/股)的 130%(含 130%,
即 17.34 元/股),已触发“金轮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金轮转债”的议案》,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金轮
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金轮转债”,且自 2025 年 8 月 27 日起至
期时赎回并将其摘牌,请投资者留意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金轮转债”的二级市
场交易风险,审慎投资。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514 号”文核准,公司于
行总额 21,400 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9〕707 号”文同意,公司 21,400 万元可
转债于 2019 年 11 月 8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金轮转债”,
债券代码“128076”。
   (三)可转债转股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
结束之日(2019 年 10 月 18 日)起满 6 个月后的第 1 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
日止,即 2020 年 4 月 20 日至 2025 年 10 月 14 日,初始转股价格为 14.96 元/
股。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7 日实施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 10 股派 2 元人民
币现金(含税),根据相关规定,金轮转债的转股价格于 2020 年 6 月 17 日起由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实施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 10 股派 1 元人民
币现金(含税),根据相关规定,金轮转债的转股价格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起由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2 日实施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 10 股派 1.5 元人
民币现金(含税),根据相关规定,金轮转债的转股价格于 2022 年 7 月 22 日起
由 14.66 元/股调整为 14.51 元/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核准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3208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
公开发行 31,070,831 股于 2023 年 2 月 1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相关
规定,金轮转债的转股价格于 2023 年 2 月 10 日起由 14.51 元/股调整为 13.87
元/股。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4 日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 10 股派 1.1 元人
民币现金(含税),根据相关规定,金轮转债的转股价格于 2023 年 7 月 4 日起由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4 日实施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 10 股派 1.9 元人
民币现金(含税),根据相关规定,金轮转债的转股价格于 2024 年 7 月 4 日起由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9 日实施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 10 股派 2.3 元人
民币现金(含税),根据相关规定,金轮转债的转股价格于 2025 年 7 月 9 日起由
   (五)可转债回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
监事会 2023 年第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12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和“金轮转债”2023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
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金轮转债”的附加回售条
款生效。本次回售申报期为 2023 年 9 月 20 日至 2023 年 9 月 26 日,根据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相关文件,“金轮转债”本次共回售 10 张,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金轮转债”回售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及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金轮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
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
价计算。
   (二)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情况
   公司股票价格自 2025 年 7 月 9 日至 2025 年 8 月 26 日已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不低于“金轮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3.34 元/股)的 130%(含 130%,即 17.34
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的相关规定,已触发“金轮转债”的有条件赎回
条款。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不提前赎回的原因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金轮转债”的议案》,董事会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
自身实际综合考虑,决定本次不行使“金轮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且自 2025
年 8 月 27 日起至 2025 年 10 月 14 日(转股到期日)均不行使赎回权。公司拟在
“金轮转债”到期时赎回并将其摘牌。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金轮转债”的情况以及在未来六个月内
减持“金轮转债”的计划
   经公司自查,在本次“金轮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 6 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
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金
轮转债”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
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 6 个月内减持“金轮转债”的计划。公司将
继续关注上述相关主体,若未来拟减持“金轮转债”,将督促其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需)。
  五、风险提示
   截至 2025 年 8 月 26 日收盘,公司股票价格为 18.83 元/股,
                                         “金轮转债”当
期转股价为 13.34 元/股。公司决定本次不行使“金轮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不提前赎回“金轮转债”,且自 2025 年 8 月 27 日起至 2025 年 10 月 14 日(转股
到期日)期间,如再次触及“金轮转债”任一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
提前赎回权利。公司拟在“金轮转债”到期时赎回并将其摘牌,请投资者留意后
续相关公告并注意“金轮转债”的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投资。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物产金轮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