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股份: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赎回“永和转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8-26 11: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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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9
债券代码:111007      债券简称:永和转债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赎回“永和转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7 月
元/股的 130%(即 25.584 元/股)。按照《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永
和转债”已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提前赎回“永和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行使提前赎回权,对赎
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永和转债”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全部赎回。
   ? 投资者所持“永和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
计利息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一、“永和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永和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48 号)核准,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 2022 年 10
月 11 日至 2028 年 10 月 10 日。
                        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30%、第二年 0.50%、
第三年 1.00%、第四年 1.50%、第五年 2.00%、第六年 3.00%。
   (二)“永和转债”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299 号)同意,公司 80,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2 年 11 月 1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
称“永和转债”,债券代码“111007”。
   (三)“永和转债”历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公司本次发行的“永和转债”自 2023 年 4 月 17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 A 股普通股
股票,初始转股价格为 33.64 元/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最新转股价格为 19.68
元/股。历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权,“永和转债”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1 月 4 日起由 33.64 元/股调整为 33.60 元/
股。(详见公司 2023-002 号公告)。
月 11 日起由 33.60 元/股调整为 33.61 元/股。(详见公司 2023-036 号公告)。
股价格自 2023 年 6 月 16 日起由 33.61 元/股调整为 23.83 元/股。(详见公司
月 16 日起由 23.83 元/股调整为 23.68 元/股。(详见公司 2024-046 号公告)。
定向下修正“永和转债”的转股价格,“永和转债”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8 月 7
日起由 23.68 元/股调整为 20.13 元/股。(详见公司 2024-059 号公告)。
月 9 日起由 20.13 元/股调整为 20.15 元/股。(详见公司 2024-111 号公告)。
年 3 月 20 日起由 20.15 元/股调整为 19.93 元/股。(详见公司 2025-016 号公告)。
月 13 日起由 19.93 元/股调整为 19.68 元/股。(详见公司 2025-046 号公告)。
   二、“永和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下述
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按照本次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
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
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首个付息日前,指从计息起始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
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首个付息日后,指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
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本次可转债的赎回期与转股期相同,即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
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日前的交易
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
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自 2025 年 7 月 22 日至 2025 年 8 月 25 日收盘,公司股票已有 15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不低于“永和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即 25.584 元/股)。根据
《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永和转债”已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公司提前赎回“永和转债”的决定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前赎回“永和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行使“永和转债”的提
前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永和
转债”全部赎回。
  同时,为确保本次“永和转债”提前赎回事项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授权公司
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办理本次“永和转债”提前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上述授
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赎回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四、相关主体减持可转债情况
  在本次发行的“永和转债”满足赎回条件的前六个月内(即 2025 年 2 月 26
日至 2025 年 8 月 25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公司可转债的情况如下:
                                                单位:张
      债券持     持有人   期初持       期间合计    期间合计      期末持
 序号
       有人      身份   有数量       买入数量    卖出数量      有数量
             控股股东
              董事长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相关主体在本次“永和转债”满足赎回条件前的六
个月内均未交易“永和转债”。
  五、风险提示
  投资者所持“永和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 19.68
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 100 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
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公司将尽快披露相关公告明确有关赎回程序、价格、付款方式及时间等具体
事宜。
  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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