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智家 公告编号:临 2025-050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分别于
(www.cninfo.com.cn)、
《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及《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司拟于 2025 年 9 月 1 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
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 日上午 9:15—9:25,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
间为 2025 年 9 月 1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
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以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8 月 25 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
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
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或在网络投票时
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八)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甲 3 号居然大厦 21 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
提案
关于调整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担保额度内
担保方式的议案
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
注:提案 2.00 仅补选一名董事,即补选杨芳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因此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二)披露情况
上述审议议案详见公司 2025 年 8 月 16 日、2025 年 8 月 21 日刊载在巨潮网
(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
相关公告。
(三)特别提示
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 年 8 月 28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
(二)登记方式:
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委托代理人出席
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
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有效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证原件、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
登记。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甲 3 号居然大厦 21 层
联系人:王建亮、刘蓉、郝媛媛
联系电话:010-84098738,027-87362507
电子邮箱:ir@juran.com.cn ,ir01@juran.com.cn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甲 3 号居然大厦 21 层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会期半天,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
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
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文件。
特此公告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然投票”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
意见。公司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
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中
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当日)9:15—15:00。
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参加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 该列打勾的
提案名称 同 反 弃
码 栏目可以投
意 对 权
票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关于调整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
担保额度内担保方式的议案
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的议案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
框中“√”为准,对同一项表决议案,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若会议有
需要股东表决的事项而本人未在本授权委托书中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
自己的意思行使表决权。)
若受托人认为本人授权不明晰,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相关表决权。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签章)
: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注册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份性质: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