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阳股份: 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11 19: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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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42            证券简称:九阳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7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原计划“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 4,000,000 股的股
份之用途变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完成后,
公 司 总 股 本 将 由 767,017,000 股 减 少 至 763,017,000 股 ,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将 由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变
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号)。
   一、依法通知债权人相关情况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涉及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
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
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
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
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
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二、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亦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
的,除上述文件外,亦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信函或电子邮件送达的方式申报;采取信函、电子
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事先致电公司联系人进行确认。以信函方式
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
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在信函显著位置、或电子邮件标题处注明“申报债
权”字样。具体申报方式如下:
九阳工业园证券部
   特此公告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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