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13 证券简称:国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部分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07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32,990,858 股,每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
为每股人民币 74.7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66,066,635.50 元,扣除发
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15,959,147.71 元。
上述资金已于 2020 年 11 月 13 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于 2020 年 11 月 13 日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出具了《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0
第 ZG11905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公司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北 京 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宁波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南 京 银 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三环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75)。
司增加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国联智
运(宁波)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智运”)和国联智慧仓储科技(宁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智慧仓储”)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保荐机构
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源支行分别与国联智运、国联智慧仓储签订《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2-047)。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银行账号 存储状态
北 京 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双秀支行 20000002019400037465150 存续
北 京 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双秀支行 20000002019400037460472 存续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1101040160001269363 本次注销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77010122001223921 存续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搜宝商 存续
务中心支行
南 京 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0511220000000324 存续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10277000001036825 存续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源支行 23010122000608968 存续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源支行 23010122000608815 存续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三环支行 110916452710606 已注销
公司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过程中,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按照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北
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募集资金专
款专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
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的违规情形。
三、募集资金专户结余及注销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账号:
专户余额为零,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已经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
专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保荐机构、相关银行签署的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