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90 证券简称:维尔利 公告编号:2025-058
债券代码:123049 债券简称:维尔转债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通过现场会议及网
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二〇二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
会”)。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二)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江苏常州新北区汉江路 156 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和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五)会议主持人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副董事长宗韬先生主持。
(六)合法有效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的总股本数为 781,597,732 股,公司回购证券专户股份
数 为 31,413,715 股 , 因 此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公 司 具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总 数 为
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22 人,
代表股份 222,915,0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9.71%。其中,参加本次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2 人,代表股份 219,880,4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
股份的 29.31%。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20 人,代表股份 3,034,524 股,
占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4045%。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代表)股份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
或列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建议方案的议案》
赞成 221,556,86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39%;
反对 1,332,64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60%;
弃权 25,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
赞成 1,677,3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55.26%;
反对 1,332,6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43.90%;
弃权 2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84%;
该提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
一以上通过。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赞成 221,738,46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47%;
反对 1,148,02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52%;
弃权 28,51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
赞成 1,858,9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61.24%;
反对 1,148,0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37.82%;
弃权 28,5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94%;
该提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三)《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赞成 221,714,46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46%;
反对 1,172,02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53%;
弃权 28,51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
赞成 1,834,9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60.45%;
反对 1,172,0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38.61%;
弃权 28,5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94%;
该提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四)《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赞成 221,712,86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46%;
反对 1,172,04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53%;
弃权 30,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
赞成 1,833,3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60.40%;
反对 1,172,0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38.61%;
弃权 3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99%;
该提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五)《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赞成 221,561,65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39%;
反对 1,323,24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59%;
弃权 30,11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
赞成 1,682,17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55.42%;
反对 1,323,2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43.59%;
弃权 30,1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99%;
该提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
一以上通过。
(六)《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赞成 221,680,06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99.45%;
反对 1,204,84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54%;
弃权 30,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
赞成 1,800,5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59.32%;
反对 1,204,8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39.69%;
弃权 3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99%;
该提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
一以上通过。
(七)《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赞成 221,751,37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99.48%;
反对 1,133,52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51%;
弃权 30,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
赞成 1,871,89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61.67%;
反对 1,133,5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37.34%;
弃权 3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99%;
该提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
之一以上通过。
(八)《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赞成 221,904,01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99.55%;
反对 995,38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45%;
弃权 15,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
赞成 2,024,5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66.69%;
反对 995,3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32.79%;
弃权 1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51%;
该提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
之一以上通过。
(九)《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赞成 221,783,51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99.49%;
反对 1,103,88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50%;
弃权 27,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
赞成 1,904,0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62.73%;
反对 1,103,8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36.37%;
弃权 27,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91%;
该提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
之一以上通过。
(十)《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
得票219,922,512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8.66%;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
得票43,028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42%;
该提案属于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的“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李月中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得票220,047,096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8.7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
得票167,612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5.52%;
该提案属于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的“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宗韬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得票219,922,508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98.66%;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
得票43,024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42%;
该提案属于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的“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李遥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得票220,047,418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8.7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
得票167,934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5.53%;
该提案属于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的“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余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得票220,047,086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98.7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
得票167,602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5.52%;
该提案属于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的“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黄兴刚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十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
得票219,930,5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8.66%;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
得票51,016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68%;
该提案属于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的“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高允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
得票219,930,611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8.66%;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
得票51,127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68%;
该提案属于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的“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戴晓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
得票219,927,279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98.66%;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
得票47,795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57%;
该提案属于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的“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朱孔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四、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见证律师认为公司二
〇二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
等事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维尔利环保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