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19 证券简称:亚星化学 公告编号:临 2025-029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为其提供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潍坊亚星新材料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 49,000 万元
担保对
象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37,692.65 万元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特别风险提示 资产 5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的情况下
?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保障生产经营以及 PVDC 等新项目的顺利投运,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潍坊亚星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
星新材料”)拟向青岛银行、日照银行和威海银行组成的银团申请 4.9 亿元
项目贷款,其中青岛银行 2.5 亿元、日照银行 1.5 亿元、威海银行 0.9 亿元,
借款期限不超过 5 年,票面利率年化不高于 5%(含),实际融资金额和成本
以合同约定为准。需抵押亚星新材料所有的 PVDC 项目土地使用权、生产设
备及在建工程,且公司为亚星新材料上述业务提供信用担保,担保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 4.9 亿元,无反担保措施。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为其提供担保
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法人
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 潍坊亚星新材料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控股子公司
司持股情况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83.33%(注)
法定代表人 韩海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703MA3QCCHJ87
成立时间 2019 年 8 月 12 日
山东省潍坊市昌邑市下营滨海经济开发区新区一路与新
注册地
区东四路交叉口东南
注册资本 72,001.8294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
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建筑材料销售。
经营范围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
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证件为准)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893,908,148.92 1,731,697,394.98
主要财务指标(元) 负债总额 1,419,710,378.69 1,236,938,012.82
资产净额 474,197,770.23 494,759,382.16
营业收入 97,638,837.39 493,550,823.71
净利润 -20,561,611.93 -72,250,328.79
注:公司占股比例为各战略投资者首期出资后占比(工商信息正在变更中),待
二期投资款到位后公司占比将降为 76.08%,详情请查看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发布的《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潍坊亚星新材料有限公司引入
战略投资者公告》(编号临 2025-024)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子公司亚星新材料向青岛银行、日照银行和威海银行组成的银团申请项
目贷款,其中青岛银行 2.5 亿元、日照银行 1.5 亿元、威海银行 0.9 亿元,借款
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4.9 亿元,借款期限不超过 5 年,票面利率年化不高于
币 4.9 亿元。目前尚未确定具体贷款协议、担保协议内容,具体借款金额、担保
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以有关主体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对子公司亚星新材料的担保是为保障子公司亚星新材料生产经营
以及 PVDC 等新项目的顺利投运。亚星新材料本次融资授信由公司提供担保,亚
星新材料其他股东未按照出资比例提供担保,主要原因为亚星新材料为公司纳入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由公司主要负责运营管理,公司对亚星新材料的
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且公司为亚星新材料本次融资授信提供足额
担保,因此亚星新材料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担保。公司子公司亚星新材料
经营情况正常,资信情况良好,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本次事项的决策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未损害公
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认为公司向子公司亚星新材料提供担保,是为
了满足子公司补充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拓宽其融资渠道,优化筹资结构,本次
贷款业务有利于满足亚星新材料PVDC等新项目资金需求。目前亚星新材料经营情
况正常,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对公司当期利润及未来损益无重
大影响。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范围外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
况;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人民币 37,692.65 万元(不含本次),占
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68.9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