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交建: 中国交建关于回购公司A股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6-28 00: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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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800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           公告编号:临 2025-035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 A 股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
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公司 A 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5 月 31 日及 2025 年 6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中国交建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方案的公告》及《中
国交建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根据回购方案,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有效增强投资者信心,进一步稳定及
提升公司价值,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本公司部分 A 股股份。本次
回购完成后,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拟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 亿元,
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为 13.58 元/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
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
内。按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5 亿元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4,545 万股,回购价
格上限不高于 13.58 元/股;按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10 亿元测算,回购数量
约为 9,091 万股,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 13.58 元/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
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
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
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特此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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