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第二次临时报告
(2025 年度)
二〇二五年六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青岛高
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
(以下简称“受
托管理协议”)、《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
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等,由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编制。国信证券对本报告中所包含的从上述文件中
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信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国信证
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本期债券的核准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1239 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额 48,330 万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214 号文同意,公司 48,330 万元可
转换公司债券将于 2022 年 8 月 12 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高测转
债”,债券代码“118014”。
二、高测转债的基本情况
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即 2023 年 1 月 30 日为转股起始日)
三、本期债券重大事项
(一)本次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及《青岛
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
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高测转债”发行之后,若青岛高测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
况,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9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8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转增 4 股,公司不送红股。如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
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股份归属/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
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转增)比
例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以及于 2025 年 6 月 10 日披露的《青岛高测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高测转债”已进入转股期,自 2025 年 4 月 29 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高
测转债”累计转股 28 股,上述事项导致公司股本总数由 546,769,006 股增加至
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546,769,034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
利 0.1800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每股转增 0.40000 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高测转债”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
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
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具体的转股价格调
整公式如下(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
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
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
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
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
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
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
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
规定来制订。
(三)转股价格的调整计算过程
鉴于公司将于2025年6月26日(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实施2024年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0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
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0000股。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
转股价格调整公式: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n为转增股本率,P1为调
整后转股价。
P1=(10.50-0.18000)/(1+0.40000)=7.37元/股。
综上,本次“高测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10.50元/股调整为7.37元/股,调整
后的转股价格将自2025年6月27日起生效。“高测转债”于2025年6月19日停止转
股,2025年6月27日起恢复转股。
四、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高测转债”转股价格符合《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未对
发行人日常经营及偿债能力造成影响。
国信证券将持续关注本次可转债后续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
重大影响的事项,及时披露相关事项。国信证券将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
法》《受托管理协议》的有关规定及约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第二次临时报告(2025 年度)》
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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