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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
协议》)《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以及上海伟测半导体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伟测科技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
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
安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平安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
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平安证券作为伟测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伟
测转债”,债券代码:118055.SH,以下简称“本次债券”)的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及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
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以及发行人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披露的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伟测转债”转股价格
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现就本次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本次债券注册概况
伟测科技本次发行可转债的相关事宜已经 2024 年 4 月 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 年 4 月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于 2025 年 1 月 23 日出具《关于同意上海伟测
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5〕158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
申请。
二、“伟测转债”基本情况
(一)债券名称: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
(二)债券简称:伟测转债
(三)债券代码:118055.SH
(四)债券类型:可转换公司债券
(五)发行规模:人民币 117,500.00 万元
(六)发行数量:117.50 万手(1,175.00 万张)
(七)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
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
(八)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六年,即自 2025 年 4 月 9 日至 2031 年 4 月 8 日(非交易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
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九)债券利率:第一年 0.10%、第二年 0.30%、第三年 0.60%、第四年
(十)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
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
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1)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
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即 2025 年 4 月 9 日(T 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
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
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
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
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
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
担。
(十一)转股期限
转股期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5 年 4 月 15 日,T+4
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5 年 10 月 15 日,非交易日顺延至下一个
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31 年 4 月 8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十二)转股价格
伟测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82.15 元/股,当前转股价格为 82.00 元/股。
(十三)信用评级情况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证鹏元)评级,根据中证鹏元出具的评级报告,公司的主体信用
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稳定,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为 AA。
(十四)信用评级机构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十五)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十六)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三、本次债券重大事项具体情况
平安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现将本次调
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募集说明书》“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条款规定,“伟测
转债”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或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
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
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
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其他
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
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
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
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
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
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
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
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鉴于公司已于 2025 年 5 月 22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完成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公司以 28.93 元
/股的价格向 63 名激励对象归属共 325,018 股股份,本次股权激励归属登记使公
司总股本由 113,834,777 股变更为 114,159,795 股。根据转股价格调整公式:P1=
(P0+A×k)/(1+k)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 82.15 元/股,k 为该次增发新股
率或配股率 0.2855%(325,018 股/113,834,777 股),A 为该次增发新股价 28.93 元/
股。则 P1(调整后转股价)=(82.15+28.93*0.2855%)/(1+0.2855%)=82.00 元/股(按
照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因此,伟测转债转股价格由 82.15 元/股调整为 82.0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
价格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时间)开始生效。“伟测转债”
的转股期为 2025 年 10 月 15 日至 2031 年 4 月 8 日,目前尚未进入转股期。
四、上述事项对发行人影响分析
发行人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对本次伟测转债转股价格进行调整,未
对发行人日常经营及偿债能力构成影响。
平安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
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本次债券《受托管理
协议》的约定要求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
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
格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
立判断。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