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或无声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二零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20 日下午 14:30
会议地点: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合肥软件园二期 F5 栋一层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议程:
一、与会人员签到;
二、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情况;
三、宣读公司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选举监票、计票人员;
五、宣读本次会议议案内容:
非累积投票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六、股东发表意见并进行表决;
七、统计表决结果;
八、宣布表决结果及大会决议;
九、由见证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并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与会董事在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字;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十一、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确保公司股东在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依法行使权利,保证股东大会的会议
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本公司《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
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大会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三、董事会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
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并认真履行
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现场参加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请按规定出示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或
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件或证明,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六、在主持人宣布股东到会情况及宣布大会正式开始后进场的在册股东或
股东代表,可列席会议,但不享有本次会议的现场表决权。
七、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取得大会主持人的同意,发言主题应
与本次大会表决事项相关。
八、根据公司章程本次大会议案表决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进行。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
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单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
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弃
权”。
九、表决投票统计,由股东代表和公司监事参加,表决结果当场以决议形
式公布。
十、公司董事会聘请国浩律师(合肥)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
出具法律意见书。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十一、本次的会议决议及法律意见书将于本次会议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公告。
十二、大会结束后,股东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
系。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一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切实履
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责,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董事会职
能,发挥独立董事独立性。公司全体董事均能够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
予的权利和义务,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运营
建言献策,有效地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
下:
一、2024 年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3,614.72 万元,同比上升 10.81%;发生营
业成本 31,445.63 万元,同比上升 10.4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于台州市黄岩区黄椒路 101 号土地被政府征收所获得的补偿净收入 4,927.40 万
元,而 2024 年度没有发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东的净利润
为 1,136.18 万元,同比上升 78.99%,主要是油墨收入的增长及新增算力收入。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为 87,401.25 万元,同比上升 1.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70,288.35 万元,同比上升 2.03%。实现基本每
股收益 0.07 元,同比下降 73.08%。
报告期内,公司在保障油墨、聚氨酯胶黏剂等传统业务稳定发展的同时,
积极推动算力业务的发展,保持了公司业绩稳定并取得小幅增长。公司油墨、
聚氨酯胶黏剂等传统业务持续稳定,实现营业收入 40,773.79 万元,较去年同期
上升 3.91%。报告期内,公司算力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2,732.20 万元。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召开情况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召开了 5 次会议,共审议议案 22 项。会议的通知、
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
的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届次 审议的议案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
议案》
《关于为董监高投保责任险的议案》
《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2024 年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情况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平
等对待全体股东,按照相关规定通过提供网络投票方式,提高了中小股东参与
股东大会的便利性,保证了中小股东能充分行使其权利。公司本报告期的股东
大会均由董事会召集召开,并聘请律师进行现场见证,保证会议召集、召开和
表决程序的合法性,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2024 年度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是否
董事姓 是否连续
独立 本年应参 以通讯 出席股东
名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两次未亲
董事 加董事会 方式参 大会的次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
次数 加次数 数
议
许广彬 否 5 5 5 0 0 否 3
高华 否 5 5 4 0 0 否 3
庄盛鑫 否 5 5 4 0 0 否 3
曾广锋 否 5 5 4 0 0 否 3
张华林 否 5 5 5 0 0 否 3
侯铁成 否 5 5 4 0 0 否 3
杨波 否 0 0 0 0 0 否 0
陆健 是 5 5 4 0 0 否 3
蒋华 是 5 5 4 0 0 否 3
丁琛 是 5 5 4 0 0 否 3
(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间内,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
加相关会议,审议各项议案。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科
学决策提供了有效保障。具体详见《2024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报告期间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
议召开 4 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 1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1 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 1 次。各专业委员会和独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立董事专门会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各专业委员会和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相关工作制度等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提供专业意
见。
(四)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间内,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履行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义务,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障了投资者的知情权,最大
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同时,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内幕信息规定,做好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确保公司内幕信息的安全。
四、2025 年董事会工作计划
保持现有油墨、聚氨酯胶粘剂和 PCB 电子油墨等传统业务的稳定经营。重
点推进滕州公司一期项目的后续设备安装工作,分阶段完成滕州公司一期项目
的安全“三同时”验收工作,同步推进滕州公司一期项目的经营资质,并启动
目标市场的推广开发工作。
产品侧:积极推进 AI 应用新产品。东方超算计划聚焦 AI 应用赛道,推出
包括 AI 应用商店在内的多款新产品;架构侧:成立 AI 项目指导委员会,全面
负责公司 AI 应用相关项目的研究、立项与管理工作;营销侧:线上线下协同发
力。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并表决。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二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等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出发,
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以保证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和投资利益;对公司
主要的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
监督和检查。现将本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董事会会议,公司董事会的审议程序合
法合规,形成的决议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决议
均得以有效实施,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2024 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及审议议案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召开了 5 次会议,共审议议案 14 项。全体监事均出
席了本年度所召开的 5 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日期 届次 审议议案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
专项报告》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
案》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次会议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
三、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听取了公司董事会各项重要提
案和决议,掌握了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积级
参与各项会议各重大事项的研究,对特别事项发表监事会意见,认真履行了监
事会的知情监督检查职能。通过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2024
年度内,公司能够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规范运作,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并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
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能恪尽职守,认真执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
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因自身业务所需,向关联方朱法君/黄燕萍租赁房屋发生关联交
易 18.00 万元;向关联方深圳润迅数据通信有限公司租赁房屋发生关联交易
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上述关联交易合同是建立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
署的,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对检查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情况及内部控制情况的意见
通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着稳健经营的原
则,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财务管理规范,公司财务
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季度、半年度、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机
制基本完整、合理、有效;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法人治理活动均严格按照
相关内控制度规范运行,有效控制各种内外部风险;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
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五、公司监事会 2025 年度工作计划
一步规范监事会的工作,立足于提高公司管控能力,切实履行《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所赋予的职能,不断提升监事会工作能力和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一)按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
严格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
人员进行监督,督促其更加规范、合法决策和经营公司;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
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平;加强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对外投资、关联交
易、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以及董事和高管人员履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加强
风险防范意识,防止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行为的发生;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
全面履行监督职责,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
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沟通力度,提升监督能力
加强与审计委员会、审计部的沟通工作,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定期了解和
审阅公司内部审计报告、财务报告,全方位检查公司财务情况,对公司财务规
范运作加强监督。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并表决。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三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已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公告编号:2025-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并表决。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四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 29,325,702.94 元人民币。
为了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
则,适应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 2024 年年度拟
以实施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在册的股东名单,每 10 股派发现金 0.50 元(含税),预计派发的现金红利合
计 10,061,336.60 元(含税)。
本次不实施送股和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
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
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并表决。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五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已编制完成。本报告所涉及的财务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验证,并出
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地反
映了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一、财务状况
截止 2024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 87,401.25 万元,负债总额 17,112.90 万元,
资产负债率为 19.58%,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即股东权益)70,288.35 万元。
(一)报告期内资产类项目变化分析如下:
万元,算力项目固定资产支出 6,933.30 万元)。
华宝信托产品本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到期,但根据该产品受托人的报告,该信
托计划于 2022 年 12 月进入退出期,退出期直至信托产品全部变现之日。
万元。累计提取坏帐准备金 1,393.74 万元,应收账款净额 16,333.16 万元,报告
期内核销了部分逾期三年以上未有任何业务发生或已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
料价格现较稳定,公司没有更多的备货。
本年度募投项目转固 9,391.38 万元,胶黏剂车间技改项目转固 759.68 万元,购
置专用设备 6,222.48 万元。
技改项目的投入。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负债类科目变化的分析如下:
元,偿还到期应付票据 13,080.80 万元。
要原因年末销售增多,材料采购增多。
所得税减少。
票 3,016.55 万元。
(三)所有者权益类科目变动情况分析如下:
黄椒路 101 号土地被政府征收所获得的补偿净收入 4,927.40 万元,2024 年无此
项收入,扣非后净利润为 1,136.18 万元,同比增加 501.42 万元,增加 78.99%。
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064.92 万元。
二、经营成果分析如下:
年份 销量(吨)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差异 1,586.75 1,695.79 1,462.65 减少 1.04 个百分点
年份 销量(吨)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差异 618.26 194.99 64.93 增加 0.73 个百分点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年份 销量(吨)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差异 -124.42 -356.93 -438.33 增加 8.91 个百分点
年份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报告期内,包装油墨的毛利率较去年减少 1.04 个百分点,主要是销价下降
原因所致。
聚氨酯胶粘剂毛利率较去年增加 0.73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原材料价格下
降所致。
下面是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同期对比如下:
材料名称
(元/Kg) (元/Kg) (%)
醋酸乙酯 5.29 6.05 -12.56
钛白粉 13.78 13.86 -0.58
己二酸 8.07 8.34 -3.24
异氰酸酯 16.22 18.40 -11.85
醋酸正丙酯 6.64 6.73 -1.34
三、期间费用分析如下:
主要是职工薪酬增加 342.62 万元,业务招待费增加 108.87 万元。
介费减少 120.47 万元,业务招待费降低 275.91 万元。
研发项目人工费增加 102.62 万元,原辅材料增加 72.32 万元。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四、现金流情况如下:
报 告期 内 经营 活 动产生 的现 金净 流入 2,299.15 万元, 比去年 同 期减少
少 1,673.67 万元,2.收到其他与经营有关的现金增加 545.15 万元;
现金流出主要影响有:1.支付购买商品现金同比减少 788.07 万元,2.支付
与其他经营活动同比少 678.97 万元。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 8,238.57 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基建及固定资
产投入 8,489.80 万元。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净流出 1.27 万元,比去年同期少流出 3,018.33 万元。主
要原因是上年度实施了现金分红 3,018.40 万元。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并表决。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六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公司健康平稳运营,公司、全资子公
司及孙子公司预计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76 亿元,具
体情况如下:
一、授信情况
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
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具体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及其他条
款将以公司与银行最终签订协议为准。在授信期限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使
用。实际授信金额将以各银行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具体申请授信金额将视公
司经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并分配授信额度的使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相关授信申请事宜,并签署相
应法律文件。
二、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的情况
(一)公司、东方超算(深圳)科技有限公司及东方超算(六安)科技有
限公司
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超算(深圳)科技有限公司及全资孙子公司东方超
算(六安)科技有限公司为保障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
过 1 亿元授信额度,后续将根据银行授信的具体批复条件提交董事会审议,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资产抵押、母公司提供担保等。在本次申请的授信范围内,
实际授信金额将以与各银行签订的授信合同约定为准。
(二)新东方油墨有限公司
为保障全资子公司新东方油墨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顺利开展,新东方
油墨有限公司拟以自身资产进行抵押,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市支
行申请 7,600 万元的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序号 公司名称 金融机构 用途 抵押资产名称 抵押资产评估值
中国农业银行股
新东方油墨 补充日常经
有限公司 营所需资金
市支行
抵押资产的银行评估值为 0.80 亿元人民币,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合并
报表总资产的 9.15%,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 11.38%。
上述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孙子公司申请的授信情况,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
在不超过拟授信总额度 1.76 亿元人民币的前提下,在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
与子公司之间对授信额度进行分配调剂。在本次授信有效期内,若母公司新设
子公司需进行融资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拟授信总额度内进行分配调剂。
三、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许广彬
注册资本 20,122.6732 万元
成立日期 1994 年 12 月 18 日
营业期限 1994 年 12 月 18 日至无固定期限
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 3333 号中国(合肥)国
住所
际智能语音产业园 A 区科研楼裙楼 4 层 401 室
一般项目:油墨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油墨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
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
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软件开发;计算
机系统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非居住房地
经营范围
产租赁;工程管理服务;网络技术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
察、设计、监理除外);互联网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物业管理
(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
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基础
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46,069.78 万元,负债总额
最近一年财
为 1,048.68 万元,净资产为 45,021.10 万元;2024 年,实现营业收入 0 万
务指标
元,净利润为-2,064.92 万元。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樊家驹
注册资本 21,571.3128 万元
成立日期 2007 年 03 月 22 日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营业期限 2007 年 03 月 22 日至 2057 年 03 月 21 日
住所 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梧桐街道崇福大道 2320 号
一般项目:油墨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油墨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
品);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合成材
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新材料
经营范围
技术研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
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63,230.98 万元,负债总额
最近一年财
为 14,457.04 万 元 , 净 资 产 为 48,773.94 万 元 ; 2024 年 ,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务指标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许广彬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23 年 8 月 21 日
住所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龙井社区新安二路 70 号(多功能厅)上海银行 360
一般经营项目是: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
咨询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系
统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
赁;工程管理服务;网络技术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
经营范围
计、监理除外);互联网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物业管理。(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
是: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基础
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7,416.91 万元,负债总额为
最近一年财
务指标
元,净利润为-446.71 万元。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许广彬
注册资本 1,5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24 年 4 月 3 日
住所 安徽省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和文教路交叉口西北角移动公司
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
务;基础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
经营范围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据
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数
据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人工智能通
用应用系统;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工程管理服务;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网络技术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互联
网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物业管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
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6,607.51 万元,负债总额为
最近一年财
务指标
万元,净利润为 341.81 万元。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并表决。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七
《关于 2025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综合考虑行业薪酬水平、履职情况及年度经营业务,董事会拟定公
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一、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非独立董事。
适用期限:2025 年度
二、2025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
经综合考虑行业薪酬水平、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及公司年度经营
业务,拟确定 2025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标准。董事、总经理庄盛鑫先生不领取
非独立董事津贴,领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董事曾广锋先生不领取非独立董事
津贴,领取岗位薪酬,薪酬标准为基本年薪 36 万元(税前)加绩效工资。非独
立董事侯铁成先生、非独立董事杨波先生领取非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为 15
万元/年(税前)。其他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并表决。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八
《关于 2025 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综合考虑行业薪酬水平、履职情况及年度经营业务,董事会拟定公
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一、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独立董事。
适用期限:2025 年度
二、2025 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经综合考虑行业薪酬水平、独立董事履职情况及公司年度经营业务,拟确
定 2025 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 15 万元/年(税前)。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并表决。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九
《关于 2025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
际经营情况、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以及监事的岗位职责,拟定 2025 年
度监事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监事。
适用期限:2025 年度
二、2025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经综合考虑行业薪酬水平、履职情况及年度经营业务,确定 2025 年度监事
薪酬标准。非职工代表监事李剑先生不领取监事津贴,领取岗位薪酬,薪酬标
准为基本年薪 36 万元(税前)加绩效工资。非职工代表监事田俊先生不领取监
事津贴,领取岗位薪酬,薪酬标准为基本年薪 15.6 万元(税前)加绩效工资。
职工代表监事王秀玲女士不领取监事津贴,领取岗位薪酬,薪酬标准为基本年
薪 36 万元(税前)加绩效工资。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并表决。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
《关于为董监高投保责任险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降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正常履职可能引致的风险,根据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拟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董监高责任保险,具体方案如下: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董监高责任险
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
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文件及处理与投保
相关的其他事项;以及保险合同期满后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事宜。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并表决。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一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在公司
营成果。且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是国内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大型审计机构,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良好的诚信记录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满足本公司审
计工作要求。因此,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和企业内控鉴证机构。
税),2025 年年度审计费用为 75 万元(含税),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根据本
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
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
终的审计收费,具体以双方实际协商后签订的有效合同为准。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并表决。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二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公司持股 5%以上大股东朱君斐女士拟提名韩雨辰先生(简历附后)
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并表决。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韩雨辰,1984 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月至 2023 年 5 月任上海恒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23 年 7 月至今任新东
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市场部总经理。
韩雨辰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除此之外,韩雨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三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吴波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并表决。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吴波,1979 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2017
年 1 月至 2022 年 12 月,担任浙江工商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职务;2018 年
担任浙江工商大学浙商研究院执行院长。
吴波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除此之外,吴波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