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正特: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12-03 00: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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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238       证券简称:浙江正特      公告编号:2024-050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公司
议通知时间要求,以口头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在公司会
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经全
体董事共同推举,会议由公司董事陈永辉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管列
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及《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陈永辉先生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董事长任职资格,同意选举陈永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
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一致同意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各委员会组成成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陈永辉先生(主任委员)、张黎先生、蒋志虎先生;
  (2)审计委员会:金官兴(主任委员)、张黎先生、祝卸和先生;
  (3)提名委员会:蒋志虎先生(主任委员)、陈永辉先生、金官兴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祝卸和先生(主任委员)、侯姗姗女士、蒋志虎先
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
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陈永辉先生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总经理任职资格,同意聘任陈永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
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侯姗姗女士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副总经理任职资格,同意聘任侯姗姗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
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叶科先生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同意聘任叶科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
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李嵩先生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同意聘任李嵩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
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汪继龙先生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证券事务代表任职资格,同意聘任汪继龙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
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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