钒钛股份: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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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钒钛股份        公告编号:2024-18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回购注销审议情况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九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对离职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
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
登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关
于回购并注销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
编号:2024-12)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4-17)
                                        。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有关信息
   本次公司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
通知债权人,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2024年4月27
日)起45日内根据合法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
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
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
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
并附有关证明文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
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要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
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三)其他
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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