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力新材: 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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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29     证券简称:强力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3
债券代码:123076     债券简称:强力转债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强力新材”)
                                 (证
券代码:300429,证券简称:强力新材)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以现场方式表决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海霞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
实际出席监事三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常
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
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业利润-4,715.98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53.21%;利润总额-4,763.39 万元,较
上年同期增长 54.7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588.30 万元,比去年
同期增长 50.48%。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全文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鉴于公司 2023 年度上市公司及母公司亏损,为满足
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经董事会审慎研究,公司
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
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 年为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且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审计
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
独立审计原则,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
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会
计报表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
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符
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
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
的执行,基本能够适应公司现阶段的管理要求和业务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
信息披露等各方面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该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
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因此一
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
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规定,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已编制《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保荐机构中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
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说明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
位或个人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况,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也不存在违规占用
资金的情况。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
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薪酬相关制度,公司监事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考核,综合个人能
力、岗位职责、业绩确定。因该事项与全体监事存在利害关系,因此全体监事回
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因日常经营需要,2024 年度预计和关联方常州格林感
光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感光”)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销售,劳务,
房屋租赁及水电费关联交易,预计合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40 万元;和关联方常
州强力捷时雅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力捷时雅”)发生采购销售,预计
合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600 万元;向关联方湖北联昌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湖北联昌”)发生采购,预计合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900 万元。
  前述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遵循公
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
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确保公司业
务发展所需,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在总额度 12 亿元人民币之内向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主要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保函、信用证、票据、保证金等形式。上述银行包括但不限于:中国银行、中国
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交通银行、宁波银
行、长沙银行等。同时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需要,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相互担保,担保总金额不
超过 12 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 12 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公司董
事会授权董事长组织办理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
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
履职,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的相关规定,公司拟继续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因该事项与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害关系,因此全体监事回避表
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
相关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
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可控、稳健的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展,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因此,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3,000 万元(含)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可控、稳健的
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
相关公告。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可以提高自有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
收益,不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以及基金管理公司
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
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公司依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会计师事务所聘任
制度》进行的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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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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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强力新材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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