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2月25日收盘,ST东尼(603595)报收于16.62元,上涨1.09%,换手率1.22%,成交量2.84万手,成交额4696.58万元。
资金流向
12月25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45.09万元,占总成交额3.09%;游资资金净流出136.32万元,占总成交额2.9%;散户资金净流出8.77万元,占总成交额0.19%。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多项公司制度修订议案,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补选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确认罗正英、邹荣、吴月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罗正英任召集人;补选吴燕燕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会议通知方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均为全票通过。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以及修订公司多项内部制度的子议案,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举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所有议案均获通过,其中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决议合法有效。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离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及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收到董事吴旭华先生的书面辞任报告,因其公司治理结构调整,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生效后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同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吴燕燕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补选吴燕燕女士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次调整后,提名委员会由罗正英、邹荣、吴燕燕组成,罗正英任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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