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2月25日收盘,赣粤高速(600269)报收于5.26元,上涨0.38%,换手率0.4%,成交量9.32万手,成交额4907.19万元。
资金流向
12月25日主力资金净流出816.8万元,占总成交额16.65%;游资资金净流入375.86万元,占总成交额7.66%;散户资金净流入440.95万元,占总成交额8.99%。
赣粤高速关于重大事项进展暨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变更为江西省国资委,系因省交通运输厅将其持有的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90%股权无偿划转至省国资委所致。本次变更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省交通投资集团,持股比例不变,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省国资委。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相关规定,可免于发出要约。省交通投资集团将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治理、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未受影响。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免于发出要约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江西省人民政府同意将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90%股权无偿划转至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导致江西省国资委间接控制赣粤高速47.85%股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江西省交通厅变更为江西省国资委。本次划转已获政府批准,划入方具备主体资格,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相关规定,可免于发出要约。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已部分履行,后续将按规定继续披露。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的法律意见书
江西省国资委将通过无偿划转方式取得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90%股权,从而间接控制赣粤高速52.84%股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江西省交通厅变更为江西省国资委。本次划转不涉及资金来源,不触发要约收购。划转前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董事会及高管人员、组织结构、员工聘用、分红政策等暂无重大调整计划。划转股份无质押或冻结情况。江西省国资委具备收购主体资格,已履行相关批准程序。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江西省国资委通过无偿划转方式,取得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90%股权,从而间接控制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52.84%股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变更为江西省国资委。本次收购系经江西省政府批准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不涉及资金支付,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情形。收购前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仍为江西交投。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江西省国资委根据江西省政府批复,通过无偿划转方式取得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90%股权,从而间接控制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52.84%股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变更为江西省国资委。本次收购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情形,无需发出要约。收购前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江西交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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