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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众汽车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违规行为被证监会责令改正

来源:证星监管公告追踪 2025-12-17 19: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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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消息,12月16日德众汽车公开信息显示,湖南德众汽车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段坤良、副总经理易斈播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信息披露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责令改正。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一)未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湖南宏科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怀化金驰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段坤良的关联法人,2024年,上述2家公司与公司子公司发生的相关交易未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二)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且未及时披露。段坤良于2024年12月-2025年7月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390.00万元,2024年12月-2025年2月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265.00万元,公司未披露相关资金占用事项。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第五条的规定。(三)子公司采购业务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子公司部分废品采购业务未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而是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段坤良直接安排公司个别员工在外采购后,再与子公司办理入库验收及结算,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干预公司经营。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号)第七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四)财务核算不规范。一是公司部分废品处置收入以交易对方代付员工薪酬方式回款,导致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少记1,187,260.00元,职工薪酬少记1,187,260.00元。二是通过第三方代发员工薪酬,导致公司2024年职工薪酬少记158,507.00元。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决定如下:
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段坤良、易斈播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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