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东方精工(002611)12月16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你好,董秘,请问贵公司计划出售资产公告已经发了,现在还没正式签订合同,是还需要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吗?预计什么时候开股东大会商议此事?
东方精工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东方精工及其控制的东方精工(荷兰)已于2025年11月28日与ForesightUS及ForesightItaly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卖方以现金方式向买方出售其持有的Fosber集团、Fosber亚洲和Tiru?a亚洲三家公司100%股权。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出售预案》并对外披露。根据《重大资产出售预案》,上述事项公司尚需完成的内部审批程序包括:聘请财务顾问、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完成相关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工作,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事宜,并在董事会审批程序完成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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