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1月18日收盘,苏交科(300284)报收于8.34元,下跌0.6%,换手率0.54%,成交量6.49万手,成交额5414.68万元。
11月18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96.45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238.22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634.67万元。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等多项议案。会议同意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法定代表人,提名何淼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聘任其为公司总裁,同时补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杨雄未出席会议。部分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12月5日14:30,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15至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2月1日。会议将审议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等议案。其中,修订公司章程和变更经营范围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会议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根据《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公司法定代表人将由董事长变更为总裁;经营范围将进行增减并规范表述;股东会取代股东大会,调整其职权及召集程序;增设审计委员会并赋予其监事会职权;完善董监高职责义务,增加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规范;修订股份回购、财务资助、对外担保等条款。
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总裁朱晓宁因个人原因辞去总裁职务的书面辞职报告,辞职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任后继续在公司任职。同时,副总裁何淼因工作变动辞去副总裁职务。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何淼为公司总裁,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何淼具备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主要股东及高管无关联关系。
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选举潘岭松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潘岭松现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227,738股,占总股本的0.73%,与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管无关联关系,未受过监管处罚或被立案调查。
非独立董事王军华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辞去副董事长、非独立董事等职务,朱晓宁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总裁等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二人辞任后将继续在公司任职。董事会提名何淼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日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潘岭松为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何淼现任公司党委书记、总裁,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潘岭松持有公司0.73%股份。两人均符合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不得任职的情形。
公司发布《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需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取得深交所培训合格证书,不得在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公司应在董事会秘书离任前进行离任审查,并在空缺期间指定代行人选。细则明确了其在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合规督导等方面的职责。
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明确相关人员买卖公司股票需提前申报,禁止在定期报告、重大事项披露前敏感期内交易,规定股份锁定、解锁及转让比例限制,强调不得从事内幕交易、短线交易等违规行为,违反规定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明确增持股份的信息披露要求及责任追究机制。
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修订)》。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一名,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事项并提出建议,检查实施情况,以及履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职责。下设战略规划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负责准备决策材料。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并负有保密义务。
公司设立董事会投资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投资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修订)》。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一名,任期与董事会一致。负责对公司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负责决策前期准备工作。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并将议案及结果书面报送董事会。
公司制定《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修订)》,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拟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标准、程序,审核候选人资格,制定并审查薪酬政策与考核方案。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职责包括对董事和高管进行绩效考评、提出薪酬计划、监督薪酬制度执行等,并向董事会提出相关建议。实施细则还规定了委员会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及工作机构设置。
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1月修订)》,明确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提名选举、职责权限及履职保障等内容。公司设4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应在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成员中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独立董事需对关联交易、财务信息披露、高管任免等事项进行监督,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支持,包括知情权、工作条件及费用保障。
公司发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明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4名独立董事组成,涉及关联交易、承诺变更、收购应对等事项须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可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等特别职权。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召集人主持,可通讯方式召开,会议记录及独立董事工作记录需妥善保存至少十年。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支持。
公司发布《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明确关联交易的定义、关联人范围、审议程序及披露要求。规定关联交易需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公允原则,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时关联董事或股东应回避表决。对不同金额和类型的关联交易设置相应的审批权限和披露标准,重大关联交易须提交股东会审议并聘请中介机构审计或评估。同时明确日常关联交易、共同投资、委托理财等事项的处理规则。
公司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1月修订)》,明确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决定,不得由控股股东指定。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评价标准中质量管理水平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权重不高于15%。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特殊情况最长不超过10年。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服务满5年须轮换。公司应在年报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
公司制定《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11月修订)》,旨在规范网络投票业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细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股东权利、投票时间、议案申报方式、表决意见表达、计票规则等内容。公司召开股东会应提供网络投票服务,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均可参与网络投票。对于累积投票制和非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分别规定了投票申报要求。网络投票结果将合并计算,首次有效投票为准,并要求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披露。
公司发布《公司章程(2025年11月修订)》,明确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26,282.7774万元。章程规定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会职权及议事规则、董事会与监事会职责、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与转让、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审议权限等内容。公司设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利润分配以现金分红为主,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制定)》,明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解任、任期届满等离职情形的生效条件。董事辞任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后当日生效,若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则原董事继续履职至补选完成。公司应在六十日内完成补选。高级管理人员辞任按劳动合同规定程序办理。离职人员须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移交,涉及重大事项的可启动离任审计。离职后仍需履行忠实义务、保密义务,相关责任不因离职免除。公司可对未履行承诺或造成损失的离职人员追责。
公司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修订)》,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委员会由3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管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且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重点职责包括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实施、审核财务信息、评估内部控制等。委员会需对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用、财务负责人聘任等事项进行审议并提交董事会。细则还规定了委员会的会议机制、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要求。
公司发布《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明确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等程序。股东会分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在符合条件时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且须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股东会决议需及时公告,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
公司发布《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明确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权限、程序及管理要求。制度规定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为对外投资决策机构,依据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指标划分审批权限。对外投资包括委托理财、对子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金融资产投资等。制度涵盖投资立项、可行性研究、协议签订、后续跟踪与后评估等内容,并对关联投资、投资收回与转让作出规定。
公司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明确公司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董事会审议须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时,其他股东原则上应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严格控制对参股企业担保,禁止对无产权关系企业、自然人、公司董事及近亲属控制企业担保。制度还规定了担保事项的审批流程、信息披露、日常管理及违规责任等内容。
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明确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规范董事和董事会履职行为,提升董事会运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公司章程制定,涵盖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的召开、提案、通知、召集、表决、决议形成、回避表决、会议记录、决议执行及档案保存等内容。规则强调董事应亲自出席或委托出席,明确独立董事的特别要求,规定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解释。
公司发布《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修订)》,明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发生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经营环境变化、人事变动等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或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时,相关责任人需在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制度规定了重大事项的范围、内部报告程序、责任主体及未及时报告的追责机制,旨在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与完整性。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及监管。募集资金需存放于专户集中管理,使用应与招股说明书用途一致,不得变相改变用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变更募集资金投向需经股东会审议。公司需定期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并接受保荐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持续督导与鉴证。
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11月修订)》,明确在股东会选举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别表决。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可集中或分散使用。选举时需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股东表决情况,确保独立董事比例。若得票相同影响当选人数,则重新选举。经三轮选举仍未达规定人数时,原任董事不得离任,董事会须重新提名候选人。
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旨在规范内幕信息管理,加强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明确了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的范围,规定了内幕信息流转、登记备案、保密管理的具体要求。公司董事会为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需签署确认,档案须保存十年以上,并在信息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交易所。
公司发布《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1月修订)》,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内部控制、财务收支、经营活动等进行审计监督。制度规定了内部审计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档案管理等内容,强调审计独立性与客观性,要求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大额资金往来等事项,并提交审计报告。同时规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的编制与披露要求。
公司制定《证券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明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二级市场投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委托理财等。制度强调防范风险、资金安全、效益优先原则,禁止以投机为目的的高风险投资。证券投资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达到一定规模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设立证券投资专业团队负责实施,财务部门负责资金管理,内审部门定期审计。制度还规定了账户管理、信息披露及监督机制。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旨在规范公司及相关义务人的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明确信息披露的宗旨、内容、程序、管理职责及保密措施等。公司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事务。信息披露内容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重大事项等,须在规定时间和媒体披露。制度还规定了信息暂缓或豁免披露的情形及条件,并强调不得滥用该机制。公司应为投资者提供平等获取信息的机会,严禁内幕交易。
公司发布《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明确总裁的任免、职权、办公会议制度及报告制度等内容。总裁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总裁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和年度经营计划,拟订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和基本管理制度,提请董事会任免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他管理人员的聘任与解聘。细则还规定总裁在500万元人民币以内可行使资产处置、借贷、对外投资等权限,超限额事项需履行董事会审批程序。总裁须向董事会报告重大合同、资金运用及盈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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