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1月18日收盘,立昂微(605358)报收于32.9元,下跌2.08%,换手率2.86%,成交量19.21万手,成交额6.39亿元。
11月18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606.73万元,占总成交额4.08%;游资资金净流入251.12万元,占总成交额0.39%;散户资金净流入2355.61万元,占总成交额3.69%。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增加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提名王昱哲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设立功率芯片事业部;控股子公司金瑞泓微电子(衢州)有限公司拟投资22.62亿元建设12英寸重掺衬底片项目;并决定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免去监事职务,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当日15:00在公司五楼行政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审议事项包括增加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改公司章程,制定及修订多项公司治理制度,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以及增选非独立董事等议案。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25日,股东可于2025年12月2日前办理登记。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2月1日14:00-15:00通过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方式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介绍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参会人员包括董事长王敏文、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吴能云、独立董事吴仲时及副总经理汪耀祖。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24日至11月28日16:00前通过上证路演中心网站或公司邮箱提交问题。说明会结束后可通过该平台查看会议内容。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注册资本由671,357,423元增至671,373,356元。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其监督职能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修改《公司章程》,将“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删除监事会相关条款,增加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内容,董事会人数由7人增至9人。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事务所成立于2013年12月19日,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首席合伙人为高峰。截至上年末,有合伙人116人,注册会计师694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89人。2024年业务收入总额101,434万元,审计业务收入89,94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5,625万元。2024年上市公司客户205家,审计收费总额16,963万元。本期审计费用为110万元,与上期持平。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均具备相应执业资质,且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将董事会人数由7人调整为9人,非独立董事由4人增至6人。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王昱哲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该提名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并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等相关议案为前提。王昱哲先生现任公司监事、仙鹤股份副总经理兼董秘,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规定。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设立功率芯片事业部,负责公司功率器件芯片业务的整体运营管理。同时,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组织架构调整后,股东会取代股东大会,不再设立监事会。具体组织架构详见附件。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金瑞泓微电子(衢州)有限公司与衢州智造新城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协议,拟在现有厂房内建设“年产180万片12英寸重掺衬底片项目”。项目总投资约22.62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21.96亿元,建设周期约60个月,采取分阶段建设、投入和产出。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预计每年投入约3.5亿元,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资金压力。项目建成后将新增12英寸重掺衬底片产能,与现有外延片项目形成上下游配套,满足高端功率器件市场需求。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为公司决策机构,共设9名董事,包括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及高管聘任等事项。对外投资、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在一定权限内由董事会审议,重大事项需提交股东会。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可由特定比例股东或董事提议召开。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总经理工作细则,明确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要求及职责权限。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订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和基本管理制度,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部分高管,并在授权范围内决定重大合同、对外投资、关联交易等事项。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常务副总经理可在总经理无法履职时代行职权。公司实行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由总经理主持,讨论重大经营决策事项。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推进可持续发展,制定ESG管理制度,明确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责任。公司建立四级管理体系,包括董事会、董事会ESG委员会、可持续发展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分别负责决策、咨询、管理和执行。制度涵盖股东、债权人、职工、供应商、客户等利益相关方权益保护,强调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公共关系及社会公益。公司需编制并披露ESG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等情形的离职程序。明确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后生效,并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辞职或被解任,若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须继续履职至补选完成。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董事补选。离职人员须在5日内办理工作交接,继续履行任职期间的公开承诺。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且仍需遵守保密义务和忠实义务。对违反规定造成公司损失的,公司有权追责。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了信息披露制度。该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范围、内容、程序及责任主体,涵盖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重大事项的披露要求,并规定了信息保密、档案管理等相关机制。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及表决等程序。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股东会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财务方案、决定重大资产交易、对外担保等职权。规则还规定了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股东召集会议的权利,以及会议提案、通知、表决程序和决议公告要求。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多项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并新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其中,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关联交易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与资产处置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7项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制度全文已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专门工作会议制度》,明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方式、召集程序、议事范围及表决机制。会议原则上提前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可采用现场或通讯方式召开。涉及关联交易、承诺变更、公司被收购等事项,须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如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股东会或董事会等,也需经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会议记录及档案需保存十年,公司应提供必要支持与经费保障。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明确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内幕信息内容及保密责任。公司董事会为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工作。制度要求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备案并保存档案至少十年,涉及重大事项还需制作进程备忘录。发现内幕交易行为需及时上报监管机构,并追究相应责任。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制度,明确了关联人、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的定义与范围,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回避制度、信息披露要求等内容。制度强调关联交易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对于不同金额和性质的关联交易,分别设定了董事会、股东会审批权限及披露标准,并对日常关联交易、共同投资、委托理财等事项作出特别规定。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负责拟定选聘标准和程序,对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提出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披露具体理由。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规范董事选举程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持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为投票权总数,可集中或分散投票。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选举,均采用累积投票制。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的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候选人需书面同意并承诺履行职责。选举时按得票多少确定当选者,若得票相同则进行再次选举。本细则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拟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和审查其薪酬政策与方案。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行使职责包括研究考核标准、提出薪酬计划建议、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等,并向董事会提交议案。相关决策需经董事会审议,涉及董事薪酬的还需提交股东会批准。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须过半数通过,成员应对会议内容保密。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负责公司与证券交易所的联络、信息披露、会议筹备、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财务、法律等专业知识,不得存在法律法规禁止任职的情形。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支持,董事会秘书在任职期间须参加后续培训。细则还规定了聘任、解聘及空缺期间的相关程序。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加强与投资者的信息沟通,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原则、对象及主要内容。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互动交流等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强调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证券法务部为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相关活动。制度还规定了自愿性信息披露的要求及从业人员任职条件。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提升环境、社会及管治(ESG)绩效,设立董事会ESG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ESG委员会工作细则》。该细则明确了ESG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及议事规则。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主要负责指导公司ESG战略制定、监督ESG事务、审阅ESG报告,并向董事会汇报。委员会可列席相关会议、调阅资料,定期召开会议并形成决议,确保公司ESG工作符合国家政策与法律法规要求。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与资产处置管理制度》,明确了对外投资与资产处置的行为范围,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资产置换等。制度规定了股东会和董事会在对外投资与资产处置中的决策权限,涉及资产总额、成交金额、利润、营业收入等指标的比例和金额标准。公司证券法务部负责具体事项,投资和资产处置建议需以书面形式提交,并包含项目内容、可行性分析、预期效益等信息。超出董事会权限的项目须报股东会批准,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进行评估。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管理原则、机构职责、薪酬标准、考核激励及发放调整等内容。董事薪酬由股东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非独立董事根据是否参与经营分别确定薪酬方式。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固定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并与公司效益、个人绩效挂钩。存在违规行为的,公司有权扣减或追回绩效薪酬。制度还规定了薪酬调整依据及股权激励等事项。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明确了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涵盖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制度规定了信息申报、交易行为限制、禁止交易期间等内容,要求相关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履行申报义务,并遵守短线交易、窗口期禁止交易等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违反规定将被追缴收益并承担相应责任。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对象、程序、反担保要求、信息披露及风险管理等内容。公司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特定情形下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且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制度强调审慎原则,要求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并加强担保后的跟踪监督。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了审计委员会的设立目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及议事规则。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过半数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内外部审计、评估内部控制,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委员会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决议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细则还规定了会议召集、表决方式、成员回避及保密义务等内容。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及监督管理。募集资金须存放于专项账户,实行三方监管协议机制。使用上应严格按照发行文件所列用途进行,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临时补流,但需经董事会审议并公告。变更募投项目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公司需定期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接受保荐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监督。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提名、选举、更换程序及职责。独立董事需具备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存在利害关系。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占三分之一以上,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在审计、提名、薪酬等委员会中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须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并享有知情权、参与决策权及监督权。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及资产经营项目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成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召集人一名,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会会议由召集人主持,会议决议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并将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送董事会。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1月17日修订稿)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章程明确了公司基本信息、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会职权及议事规则、董事会与监事会职责、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规定、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与转让、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内容。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71,373,356元,注册地址位于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号大街199号。章程还规定了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与职责,以及信息披露、通知方式和公告媒体等事项。
嘉兴康晶半导体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完成注销登记,并取得嘉兴市南湖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注销登记通知书。该基金原为公司联营企业,后因公司控股子公司金瑞泓微电子收购其99.9867%财产份额而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后续发展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将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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