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1月17日收盘,润农节水(920964)报收于7.64元,下跌0.78%,换手率2.05%,成交量2.71万手,成交额2077.46万元。
11月17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69.28万元,占总成交额12.96%;游资资金净流出317.77万元,占总成交额15.3%;散户资金净流出196.58万元,占总成交额9.46%。
河北润农节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与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与湖北农发油茶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湖北省现代农业油茶基地建设项目营造林及配套工程EPC(一标段)项目合同,预计合同金额1800万元。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杨华林回避表决。董事会及独立董事均审议通过该议案,认为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于2020年7月募集资金净额17,551.04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于2024年6月21日注销。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8,014.09万元,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5,149.13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29.34%,主要用于节水灌溉装备产业基地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也无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信息披露文件内容一致。
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承诺在本次发行过程中,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或其他协议安排,亦不存在代持、信托持股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发行方案合理可行,募集资金使用具备必要性与可行性,相关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关联交易公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发行,并认可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合规及填补即期回报措施。
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湖北省乡村振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1,350万股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8,451万元,发行价格为6.26元/股。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交易尚需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实施。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亦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填补回报措施。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不超过8,451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公告基于不同利润增长假设测算了发行前后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的变化情况,并提示了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融资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助于优化资产负债结构、降低财务风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作出了承诺。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45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借款。本次发行有助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带来的资金需求,降低负债水平,优化资本结构,提升抗风险能力。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湖北乡投集团,有利于增强控制权稳定。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治理规范,内控完善,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与财务状况具有积极影响。
公司经自查,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场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形。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提升治理水平,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运营。鉴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现将最近五年被监管机构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予以公告。
润农节水拟向湖北乡投集团发行1,350万股股票,发行价格6.26元/股,募集资金不超过8,451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湖北乡投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持股25.84%,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发行尚需湖北农发集团审批、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保荐机构申港证券对本次关联交易无异议。
截至2025年9月30日,湖北乡投集团已通过两期股份转让合计持有润农节水25.84%股份,成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湖北省国资委。股份过户已完成,相关公告已披露。收购人依法规范运作,未违反关于独立性、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等方面的公开承诺,未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资产结构、分红政策等进行重大调整,已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及高管聘任,并修订公司章程。
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河北润农节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草案)》及相关文件已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披露。本次发行尚需湖北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审批、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公告提示该披露不代表监管部门的实质性判断或批准,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湖北省乡村振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1,350万股股票,发行后总股本增至274,708,000股。湖北乡投集团持股比例由25.84%增至29.48%,仍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变。本次发行尚需湖北农发集团审批、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北交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薛宝松、李明欣夫妇持股比例由20.48%降至19.48%。
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湖北省乡村振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1350万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6.2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451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发行对象承诺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35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451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本次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湖北乡投集团,发行价格为6.26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所需营运资金,降低负债水平,优化资本结构,提升抗风险能力。本次发行尚需履行湖北农发集团审批、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等程序。
公司控股股东湖北省乡村振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出具承诺函,确认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内未减持公司股份;自定价基准日起至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且无减持计划。同时承诺严格遵守股份限售相关规定,并保证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及相关发行方案。本次发行对象为湖北省乡村振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价格为6.26元/股,发行数量为1,35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451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发行股份限售期为三十六个月。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部分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择期召开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择机确定临时股东会的召开时间、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公司将依照相关规定适时发出会议通知,审议本次发行相关议案。
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明确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时,公司将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董事会将综合考虑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提出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原则上每三年重新审议一次股东回报规划,调整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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