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1月14日收盘,力生制药(002393)报收于21.94元,下跌0.05%,换手率1.16%,成交量2.9万手,成交额6384.58万元。
资金流向
11月14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9.87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170.74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200.6万元。
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2025年11月13日召开会议,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情况进行审核。经核查,公司情形、经营业绩、激励对象及个人绩效考核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已成就,可按规定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张平为公司董事长,聘任王福军为总经理,隆长锋、梁健康、郭晓燕为副总经理,王家颖为财务总监,马霏霏为董事会秘书,张桂玲为审计与合规部负责人,刘子珑为证券事务代表。同时选举产生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并审议通过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天津市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议案,张平、滕飞、王福军、段爽、卢小曼当选非独立董事,雷英、魏东芝、张梅当选独立董事。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提案。张平、滕飞、王福军、段爽、卢小曼当选为非独立董事;雷英、魏东芝、张梅当选为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无提案被否决。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合法,表决结果有效。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完成第八届董事会换届选举,选举张平为董事长,滕飞、王福军、段爽、卢小曼为非独立董事,王茜为职工代表董事,雷英、魏东芝、张梅为独立董事。同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董事会聘任王福军为总经理,隆长锋、梁健康、郭晓燕为副总经理,王家颖为财务总监,马霏霏为董事会秘书。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渤海证券发布关于力生制药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力生制药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已于2025年12月3日届满,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数量的33%。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满足解除限售条件,2023年业绩指标达标,包括每股收益1.99元、净利润增长率200.58%、存货周转率2.24次。14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称职,可解除限售股票共计112,7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38%。
关于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已成就。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日为2023年12月4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将于2025年12月3日届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2023年每股收益、净利润增长率及存货周转率均满足条件。14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为称职,解锁比例为100%,可解除限售股票合计112,7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38%。
关于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4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2,728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438%。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相关议案,解除限售条件包括公司业绩、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等均达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律师事务所及财务顾问均发表同意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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