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1月14日收盘,恒勃股份(301225)报收于84.92元,下跌2.57%,换手率2.55%,成交量7625.0手,成交额6528.69万元。
11月14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43.98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286.94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157.05万元。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周书忠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会议还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审计委员会成员及推选召集人的议案》,选举王兴斌先生、项先权先生、胡婉音女士为审计委员会成员,王兴斌先生为召集人,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其职权由审计委员会行使。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于2025年11月14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多项治理制度修订与制定议案。出席会议股东共29人,代表股份64,267,63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3.1325%。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恒勃股份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周书忠主持。现场及网络投票股东共29人,代表股份64,267,6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1325%。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多项制度修订与制定。所有议案均获通过,其中《公司章程》修订议案获得96.1050%同意票。中小股东对部分议案弃权比例较高。律师见证本次会议程序合法有效。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刘伟丽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刘伟丽女士现任公司销售管理部部长,间接持有公司0.05%股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监高无关联关系,符合董事任职资格。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原职工监事刘伟丽不再担任该职务,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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