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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领湃科技(300530)股东户数1.98万户,较上期减少2.16%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11-17 02:4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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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1月14日收盘,领湃科技(300530)报收于33.93元,下跌0.76%,换手率2.32%,成交量3.67万手,成交额1.26亿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11月14日主力资金净流出856.5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1603.41万元。
  • 来自股本股东变化:截至2025年11月10日股东户数降至1.98万户,户均持股增至8670股。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拟删除监事会专章,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11月14日主力资金净流出856.5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746.91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1603.41万元。

股本股东变化

股东户数变动
近日领湃科技披露,截至2025年11月1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1.98万户,较10月31日减少437.0户,减幅为2.16%。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8483.0股增加至8670.0股,户均持股市值为28.72万元。

公司公告汇总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发展情况对章程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涉及修订《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29项制度,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等4项制度,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等2项制度。其中部分修订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将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时间为当日15:30,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15至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25日。会议审议事项包括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多项公司治理制度及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其中,部分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将对中小股东单独计票。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本次修订主要包括完善总则、法定代表人、股份发行等内容,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专节,删除监事会专章,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并增设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同时对股东会、董事会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等进行优化。相关制度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反舞弊及举报制度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反舞弊及举报制度,旨在加强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防治舞弊行为,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制度明确了舞弊的定义及表现形式,包括损害公司利益和谋取不当经济利益的行为,并列举了具体舞弊情形。公司设立审计法务部为反舞弊常设机构,负责受理举报、组织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指导监督,强调对举报人信息保密及保护。制度还规定了舞弊预防、检查、汇报、责任追究及补救措施等内容。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报送信息的管理,防范内幕交易,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制度明确了信息报送的适用范围、保密义务及审批流程,要求在向政府机构或合作方报送未公开重大信息时,必须履行保密提示和备案手续,并要求外部使用人签署保密承诺函。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日常管理,重大信息泄露需及时报告并公告。制度还规定了责任追究机制,对违规使用信息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特定对象调研来访接待工作管理制度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特定对象调研来访接待工作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与投资者、媒体等特定对象的信息沟通,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公开,防止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制度明确了接待原则、沟通内容、部门职责及接待流程,要求接待活动必须签署承诺书,做好记录并存档,涉及未公开信息时需签订保密协议。公司将在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及时披露活动记录。

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对年度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错误或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况的责任认定与处理程序。制度适用范围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部门、子公司等相关人员。对于发生重大差错的情形,公司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形式包括通报批评、警告、调离岗位、经济处罚、解除劳动合同等,并将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制度还规定了从重处理的情形及责任追究程序。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董事选举,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表决权。该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董事的情形,规定了累积投票制的具体操作方式:在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股东所持每股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可集中或分散使用。选举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应分别进行,确保独立董事比例。董事候选人按得票数排序,得票超过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者方可当选。若当选人数不足,视情况安排后续选举。细则还明确了股东会通知、选票设计、网络投票等操作程序,并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子公司管理办法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子公司管理办法,规范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管理行为,明确公司与子公司在财产权益、经营管理等方面的责任与权限。办法涵盖子公司治理结构、经营计划、财务管理、投资管理、重大事项报告、审计监督及考核奖惩等内容,要求子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公司审批流程,定期报送财务数据,并接受公司审计监督。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明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及行为准则。规范涵盖诚信义务、禁止资金占用、关联交易、信息披露、股份买卖等方面,强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须履行承诺、保证公司独立性,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该规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财务管理制度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财务管理制度,涵盖财务管理机构与人员、会计管理、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负债与筹资、收入成本管理、投资管理、利润分配、财务报告及审计监督等内容。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子公司,强调财务行为合规性,接受内外部监督。财务决策需经相应审批程序,重大事项需报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范通过发行股票等方式募集的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及监督管理。募集资金需存放于专项账户,实行三方监管协议制度,确保专款专用。公司须定期核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披露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并接受保荐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持续监督。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实施地点或投资项目等事项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明确了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职责、任免程序及履职保障。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保密工作等,并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公司应在其聘任后及时向交易所报送资料并公告,解聘需有充分理由。空缺期间由董事长或指定人员代行职责。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了对外担保的定义、审批权限、决策程序及风险管理措施。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要求尽可能取得反担保。制度规定了担保对象的审查条件、禁止担保的情形、担保合同的订立要求以及担保事项的后续管理。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关联董事或股东应回避表决。对于为子公司或关联方提供的担保,明确了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情形。公司需对担保事项进行持续跟踪,发现风险应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损失。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明确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治理中的职责与行为准则。规范涵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勤勉义务、禁止利益冲突、禁止内幕交易、信息披露要求等内容。同时规定了董事长、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特别行为要求,包括董事会决策程序、独立董事独立性、财务负责人职责等。文件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确保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制度明确了关联人及关联交易的定义,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要求及内部控制措施。对于达到一定金额标准的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同意、董事会审议或提交股东会审议,并及时披露。涉及担保、财务资助等特殊情形的关联交易有专门规定。制度还明确了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应回避表决。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明确重大经营及对外投资事项的决策原则、范围、程序及执行监督机制。制度规定了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提供担保等事项的决策权限,根据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指标划分董事会和股东会审批标准,并明确了合同签订、固定资产购置与处置的审批流程。制度强调决策需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确保投资效益与风险控制。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制度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组织职责、工作内容及沟通方式,强调信息披露的合规性、公平性和透明度,规定了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并要求通过业绩说明会等方式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明确了审计委员会的组成、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管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且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内外部审计、评估内部控制,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制度还规定了会议召开、表决方式、回避制度等内容,确保审计委员会独立行使职权。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明确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人员组成、议事规则等内容。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遴选并提出建议。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制度还规定了回避制度、会议记录及保密要求等事项。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规范内幕信息管理,明确内幕信息及知情人范围,规定内幕信息在筹划、决策、披露等各环节的登记备案要求,强化保密责任,防范内幕交易。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介机构等相关方需配合登记。对违反规定者将追责。

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及后评估制度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及后评估制度》,旨在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决议的有效执行。该制度明确了董事会统一领导决议落实工作,总经理为责任人,董事会秘书协助执行。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督办、信息沟通、调研反馈及资料归档。决议事项由承办部门按分工落实,需定期反馈进度,特殊情况需书面报批。对监管部门、股东的关注事项也规定了相应的反馈流程。公司每年对决议执行情况进行后评估,并建立档案管理制度。

董事会议事规则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规范董事和董事会履职行为,提升科学决策水平。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涵盖董事会职权、组成、会议召开、议案提出、通知方式、表决程序、会议记录及档案保存等内容。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下设审计、战略、薪酬与考核、提名四个专门委员会。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由董事长召集。会议可采取现场或通讯表决方式,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交易事项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

总经理工作细则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总经理工作细则》,明确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负责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细则规定了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权范围、职责要求、办公会议制度、考核奖惩机制及向董事会报告制度等内容。总经理在权限内可审批一定额度的交易及关联交易,重大事项需报董事会批准。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明确了相关人员股份管理的申报、转让限制、禁止交易期间、信息披露义务等内容。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情况。规定了信息申报时限、股份变动披露要求、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25%等具体管理措施,并明确了离任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及禁止交易的情形。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责任主体、披露内容及流程,涵盖定期报告、临时报告、重大事项披露等。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信息披露工作,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事务。制度还规定了信息传递、审核、披露流程及档案管理、财务内控、违规追责等内容。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独立性要求、提名选举及更换程序。公司设三名独立董事,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需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并履行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等。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知情权、工作条件及费用保障,并建立责任保险制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明确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届满、解任等情形的处理方式。董事辞任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后即生效,但若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则须继续履职至继任者就任。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按劳动合同执行。离职人员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移交,并签署《离职交接确认书》。离职后两年内仍需履行忠实义务,涉及公司秘密的信息须永久保密。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公司可对未履行承诺或违反义务的离职人员启动追责程序。

股东会议事规则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股东会的职权、召集程序、提案与通知要求、会议召开方式、议事表决流程、决议类型及效力、会议记录与公告等内容。规则涵盖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的召开条件,规定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股东的召集权利与程序,明确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的通过标准,并对网络投票、累积投票制、律师见证等作出具体安排。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明确了战略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议事规则等内容。战略委员会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制度还规定了回避制度及会议记录保存要求。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研究和建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与薪酬方案。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主任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职责包括制定薪酬政策、考核标准,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等,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过半数通过,有利害关系的委员需回避。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舆情管理制度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旨在提高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妥善处理可能影响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生产经营的舆情信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明确了舆情的定义、分类及处理原则,设立由董事长任组长的舆情工作组,负责统一领导舆情应对工作。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舆情信息采集与上报,相关部门需配合信息通报。对重大和一般舆情分别规定了处置措施,包括信息核实、媒体沟通、投资者交流、发布澄清公告及依法维权等。同时明确了责任追究机制。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会议召开程序。独立董事应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部分事项须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公司应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提供必要支持并承担相关费用。

内部控制制度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部控制制度,旨在加强内部管理、促进规范运作、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涵盖总则、基本要求、重点关注的控制活动及检查披露等内容。重点控制活动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及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公司设立审计法务部,定期检查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并要求每年提交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董事会负责制度的实施与完善,审计委员会监督内部审计工作。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旨在加强公司重大信息的管理,确保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制度明确了重大信息的范围,包括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环境信息、重大风险事项等,规定了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持股5%以上股东等。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重大信息后24小时内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并提交相关书面材料。制度还规定了信息保密义务及瞒报、漏报的责任追究。

信息披露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在符合特定条件下可自行审慎判断信息披露的暂缓或豁免情形,无需事先申请。制度适用于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披露管理,规定了暂缓或豁免披露的条件、内部审核流程、登记事项及事后监管要求。公司需在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相关登记材料至交易所及证监局,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董秘最新回复

投资者: 董秘你好,截止到2025年11月10日股东人数是多少?
董秘: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止2025年11月10日,公司股东总人数为19,83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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