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1月14日收盘,本川智能(300964)报收于54.5元,下跌2.49%,换手率12.15%,成交量6.69万手,成交额3.75亿元。
11月14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547.77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1099.0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2448.77万元。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沙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艾威尔电路(深圳)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债权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担保期限自2025年11月6日至2028年12月31日。本次担保在公司董事会审批的3亿元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审议。截至公告日,公司对艾威尔电路实际担保余额为1,548.93万元,公司累计实际担保余额为3,770.98万元,占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81%。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11月14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会议审议了包括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在内的七项议案。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0408%,网络投票股东85人,占0.2088%。所有议案均获通过,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董晓俊主持。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8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2,248,4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2497%。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及逐项审议《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包括独立董事制度、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关联交易管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修订事项。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其中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对本次会议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会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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