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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股票复盘:三孚股份(603938)股价异动提示风险 市盈率显著高于行业

来源:证券之星复盘 2025-11-16 02:5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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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1月14日收盘,三孚股份(603938)报收于21.15元,较上周的19.66元上涨7.58%。本周,三孚股份11月13日盘中最高价报23.86元,股价触及近一年最高点。11月10日盘中最低价报19.66元。本周共计2次涨停收盘,无跌停收盘情况。三孚股份当前最新总市值80.93亿元,在化学原料板块市值排名28/57,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2314/5165。

本周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股票连续两日涨跌幅偏离值超20%,构成交易异常波动
  • 公司公告汇总:拟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已获股东大会通过
  • 公司公告汇总:将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
  • 公司公告汇总:审议通过修订多项公司治理制度,涵盖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等领域

交易信息汇总

龙虎榜上榜
沪深交易所2025年11月11日公布的交易公开信息显示,三孚股份(603938)因非ST、*ST和S证券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的证券登上龙虎榜。此次是近5个交易日内第1次上榜。

公司公告汇总

三孚股份: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举行。出席会议股东共21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479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多项治理制度修订与废止议案。所有议案均获通过,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三孚股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以及多项治理制度修订与废止议案,包括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和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所有议案均获通过,表决方式符合法律规定,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7.4791%。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合法有效。

三孚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1月18日15:00-16:00通过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方式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介绍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参会人员包括董事长孙任靖、总经理董立强、财务负责人张宪民、独立董事黄荣华及董事会秘书刘默洋。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11日至11月17日16:00前通过上证路演中心网站或公司邮箱zhangyanhong@tssunfar.com提前提问。说明会结束后可通过该平台查看会议内容。

三孚股份: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2025年11月修订),明确公司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提供财务资助、租入或租出资产等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制度依据资产总额、成交金额、利润、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指标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相应数据的比例,规定不同层级审批权限。交易任一计算标准达10%以上且未满50%的由董事会审批;任一标准达50%以上或一年内购买或出售资产超总资产30%的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特殊情况如受赠现金资产可豁免提交股东会。

三孚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明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及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专户,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提供给关联方使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须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公告。公司应定期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及时披露异常情况。

三孚股份: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1月修订),明确公司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持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即为投票权总数,可集中或分散投票。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选举,投票数超过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半数方可当选。若当选人数不足法定或章程规定人数,需进行后续选举。实施细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三孚股份: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11月修订),明确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范行使权利,不得滥用权利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文件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股份交易、控制权转移等方面的行为作出详细规定,强调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的独立性,要求严格执行信息披露义务,防范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行为。

三孚股份: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明确关联方范围及资金占用定义,禁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财务部、内部审计部门需定期检查资金往来情况,防范资金占用行为。制度规定关联交易须经决策机构审批并签订协议,财务人员须核对关联方清单及审批文件后方可支付资金。发生资金占用时,公司可采取司法冻结、红利抵债、以股抵债等方式追偿。董事会、独立董事、股东有权督促整改并提请追责。

三孚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明确了关联交易的定义、关联方的认定标准及管理原则。制度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根据交易金额和比例划分由总经理、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要求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重大关联交易。涉及关联董事或股东的,需回避表决。制度还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要求遵循公平、公允原则,优先参考市场价格或政府定价。对于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可进行年度预计,超出预计金额需重新履行审议程序。相关信息需及时披露。

三孚股份: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明确公司对外投资的管理原则、决策权限、组织机构、管控程序、后续管理、转让与收回、信息披露及责任追究等内容。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规范股权投资活动,不包括项目投资、债权投资及证券基金期货理财等风险投资。对外投资决策由股东会、董事会依权限审批,重大资产重组需提交股东会批准。公司证券部为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可行性研究、尽职调查、档案管理等。制度强调投资全过程的风险控制、保密义务及内幕交易防范,并对派出人员管理、财务核算、审计监督等作出规定。

三孚股份:股东会议事规则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明确了股东会的职权、召集程序、提案与通知要求、会议召开方式、表决程序与决议效力等内容。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制定,规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应在符合条件后2个月内召开。股东会职权包括审议利润分配、注册资本变更、对外担保、股权激励等重大事项。对外担保中,单笔超净资产10%或累计超总资产30%等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孚股份:对外担保制度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对外担保制度》(2025年11月修订),明确公司对外担保的管理原则、审批程序、风险控制及信息披露要求。制度适用于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行为,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规定了担保对象的资信要求、反担保措施、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权限,特别是对单笔担保额超过净资产10%、为关联方担保等重大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强调担保事项的信息披露、风险跟踪及违规担保的处理措施。

三孚股份:独立董事工作规则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工作规则》(2025年11月修订),明确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提名选举、职责权限及履职保障等内容。规则要求独立董事保持独立性,不得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且最多在3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需对关联交易、财务信息、人事任免、薪酬激励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行使特别职权。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支持,确保其知情权和工作条件。

三孚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职权范围,包括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管理机构设置、高管聘任与报酬、信息披露管理等。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可在特定情形下由股东、董事、审计委员会等提议召开。会议召集、通知、表决程序及决议形成均有明确规定,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会议记录、档案保存及决议执行落实机制也予以规范。

三孚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明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的管理规则。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内容涵盖股份持有、转让限制、禁止交易期间、信息申报、变动披露、短线交易禁止等方面。规定董事和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并明确在定期报告披露前等敏感期间禁止买卖公司股票。相关人员需及时申报身份及持股信息,股份变动须在两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

三孚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2025年11月10日、11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构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经自查并书面函证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生产经营正常。截至2025年11月10日,公司滚动市盈率为106.95,显著高于所属行业平均水平26.90,存在市场情绪过热和非理性炒作风险。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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