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1月13日收盘,梅安森(300275)报收于13.42元,下跌0.37%,换手率3.15%,成交量8.55万手,成交额1.15亿元。
11月13日主力资金净流入580.95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224.29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805.23万元。
因实施2022年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完成多个归属期的股份归属,合计新增股本3,315,960股,注册资本由304,689,108元增至308,005,068元,总股本相应变更。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增加注册资本3,315,960元,修订《公司章程》及多项内部治理制度,取消监事会设置,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会议还通过向民生银行申请不超过30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制定舆情管理等新制度、废止部分旧制度,并决定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2月1日14:30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26日。会议审议包括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多项内部治理制度在内的12项议案。其中,增加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等4项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关监事职务自然免除,并对《公司章程》中涉及监事会的条款及其他治理结构内容进行相应修订。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两名独立董事,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每季度召开会议并向董事会报告。
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明确由董事长任组长的舆情工作组统一领导,证券部负责舆情信息采集与上报,区分一般舆情与重大舆情处置流程,要求对重大舆情及时调查、沟通媒体、加强投资者交流,必要时发布澄清公告或采取法律手段。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独立董事津贴为10万元/年,制度建立绩效考核、延期支付及追索扣回机制。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可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离职后2年内仍负有忠实义务,保密义务长期有效。
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负责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等事项并提出建议。
对外投资事项包括股权投资、增资扩股、资产投资、股票基金债券投资、委托理财等,重大投资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批。
独立董事应占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以上,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可对关联交易、财务报告、高管任免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有权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应当要求提供反担保,重大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明确报告义务人包括董事、高管、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持股5%以上股东,要求在知悉重大事项后第一时间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并持续报告进展。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参加,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或审议关联交易、承诺变更等事项须经该会议审议通过且获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管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提出股权激励建议,公司人力资源部为其日常办事机构。
公司禁止通过垫付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等方式将资金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董事长为防控资金占用第一责任人,财务总监等为直接责任人,发生占用应立即追回,原则上以现金清偿。
内部控制制度涵盖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方面,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定期检查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确保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章程修订后注册资本为308,005,068元,公司设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5%。
关联交易需确保公允性,重大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由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董事会和股东会在审议时实行回避制度。
内部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定期检查公司内部控制、财务信息及重大事项实施情况,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非公允关联交易、资产重组等方式侵占公司资源,应依法赔偿因公司违法行为造成的中小投资者损失,保障中小股东提案权、表决权等权利。
年报信息披露出现重大差错的,公司将对相关责任人采取通报批评、警告、经济处罚、解除劳动合同等措施,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募集资金应专户存放,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高风险投资,使用需履行分级审批程序,变更用途、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由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投资者关系管理由证券部负责,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通过官网、互动易平台、投资者说明会等方式开展交流,禁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公司需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进行登记并报送交易所,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信息未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禁止内幕交易,违规行为将被追责。
信息披露事务由证券部负责,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披露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强调及时性与公平性。
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不超过三年,在董事会领导下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拟定内部管理制度,提请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拟定董事及高管选择标准与程序,对人选进行遴选、审核并提出提名或任免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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