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1月13日收盘,浙江东方(600120)报收于6.94元,上涨1.46%,换手率3.13%,成交量106.91万手,成交额7.41亿元。
资金流向
11月13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675.71万元,占总成交额2.26%;游资资金净流出1120.16万元,占总成交额1.51%;散户资金净流出555.55万元,占总成交额0.75%。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公告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419号),同意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60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说明书执行。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注册有效期内分期发行。期间如发生重大事项,需及时报告。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东方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两项议案。一是同意全资子公司东方产融联合浙药集团、中银资产等发起设立‘东方浙药中瀛滨江医药扶摇基金’,基金规模不超过5亿元,东方产融出资800万元并设立管理公司,其全资子公司认缴1.192亿元,占比23.84%。二是同意控股股东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国金租赁提供13亿元借款额度,年利率不高于3.15%,期限不超过3年,用于日常经营及债务置换。两项议案均涉及关联交易,已获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第二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控股股东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提议增加临时提案《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将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11月25日,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18日。原股东会通知事项除新增提案外不变。议案3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并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其控股股东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拟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国金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13亿元借款额度,用于日常经营及债务置换,额度有效期至2026年7月20日,可循环使用,借款年利率不高于3.15%且不高于国金租赁银行借款加权平均利率,借款期限不超过3年。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已获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省国贸集团存在多项关联交易。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
浙江东方全资子公司东方产融拟作为基金管理人,联合中银资产、高新金投、浙药集团等设立‘东方浙药中瀛滨江医药扶摇基金’,基金规模5亿元。东方产融全资子公司产融慧盈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1.192亿元,东方产融与浙药集团子公司共同设立医药基金管理公司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之一,认缴100万元。因浙药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省国贸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本次投资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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