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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东睦股份(600114)新发布《关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11-13 03:5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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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1月12日收盘,东睦股份(600114)报收于28.13元,下跌0.85%,换手率1.61%,成交量9.93万手,成交额2.79亿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11月12日主力资金净流出700.1万元,占总成交额2.51%。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东睦股份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上海富驰34.75%股权,交易价格为73,462.54万元,交易后持股比例将增至99%。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联营企业宁波东睦广泰以250万元增资认购上海轮上科技5%股权,布局智能化模块化农业机器人领域。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11月12日主力资金净流出700.1万元,占总成交额2.51%;游资资金净流入52.65万元,占总成交额0.19%;散户资金净流入647.44万元,占总成交额2.32%。

公司公告汇总

东睦股份关于联营企业增资认购上海轮上科技有限公司5%股权的公告
东睦股份的联营企业宁波东睦广泰以人民币250万元增资认购上海轮上科技5%股权,增资后上海轮上科技注册资本由101.0075万元增至106.3237万元。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新材料、新科技、新东睦”发展战略,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变。上海轮上科技成立于2023年,专注智能化模块化农业机器人研发,存在经营风险。

东睦股份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回复的提示性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已对问询问题进行逐项回复。本次交易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4.75%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尚需上交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能否获批及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相关回复文件。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4.75%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交易对方为深圳市远致星火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钟伟、上海创精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华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富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本次交易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东睦股份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上海富驰34.75%股权,交易价格为73,462.54万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54,782.33万元。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对上海富驰的持股比例将增至99%。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仍无实际控制人。

东睦股份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修订说明的公告
东睦股份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4.75%股权,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已收到上交所审核问询函,并对草案进行了修订,更新了锁定期安排、股权结构影响、交易对方下属企业、标的公司资产情况、财务状况分析等内容。修订后的草案及相关文件已在上交所网站披露。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关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回复之核查意见
东睦股份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上海富驰股权,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最终选用收益法评估值16.48亿元,后因回购条款调整,评估值上调至19.38亿元。上海富驰2024年扭亏为盈,净利润1.67亿元,预测期收入持续增长。评估机构认为评估结论合理,符合行业惯例。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涉及对上海富驰的评估、客户结构、收入波动、采购成本、流动资产等财务事项的说明。评估采用收益法,最终评估值调整为193,800万元。上海富驰不再承担回购义务,会计处理符合准则。客户集中度较高,主要客户为H集团、华勤技术等。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快速增长,毛利率提升。应收账款、存货、其他应收款等流动资产管理情况披露。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关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三),对交易目的、交易对方、其他问题等审核问询事项进行了回复。涉及标的公司控制权整合、差异化定价合理性、股东特殊权利清理、房产竣工验收及环保合规等情况。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99%股权,进一步提升控制力与协同效应。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回复之专项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就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宜,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问询函。公告涉及交易目的、评估方法、标的公司客户与销售模式、收入波动、采购成本、流动资产、配套募集资金等事项的核查意见,并对相关问题进行说明和补充披露。

关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问询函。本次交易为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标的资产100%股权作价21.14亿元,较评估值溢价9.08%,主要基于战略协同、业务发展及盈利能力提升。交易对方包括钟伟、创精投资、宁波华莞、宁波富精、远致星火等,部分交易对方存在特殊权利安排。上市公司已对交易目的、定价依据、控制权结构、业绩波动等问题进行说明,并经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发表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就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上海富驰34.75%股权,交易价格以评估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报告对交易合规性、定价公允性、协同效应、风险因素等进行了全面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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