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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东尼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违规行为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来源:证星监管公告追踪 2025-11-13 01: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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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消息,11月12日ST东尼公开信息显示,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沈晓宇、董事会秘书翁鑫怡、罗斌斌、钟伟琴、沈新芳、杨云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信息披露违规,业绩预测结果不准确或不及时,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一)重大合同进展披露不及时(事项一)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查明的事实,2023年1月9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州东尼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尼半导体)与广东天域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天域)签订《采购合同》,约定东尼半导体于2023年5—12月期间按月向广东天域交付13.5万片6英寸碳化硅衬底,合同金额6.7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51.84%。同月10日,公司《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进行了披露。合同履行期间,东尼半导体与广东天域的每月实际交付数量均未达到合同约定交付计划数量。截至2023年10月末,东尼半导体仅完成前述合同交付进度的6.74%,已可以预见合同约定的交付计划无法按期完成。公司未及时披露重大合同无法按期完成的事项,迟至2024年1月6日才在《关于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中披露该事项。(二)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事项二)1.将应确认为研发费用的不良晶体确认为存货,少确认研发费用,虚增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利润总额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查明的事实,2022年至2023年期间,东尼半导体在履行与广东天域签订的相关合同过程中,将应确认为研发费用的碳化硅衬底项目不良晶体确认为存货,累计少确认研发费用5,681.49万元,虚增利润总额5,681.49万元。其中,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少确认研发费用1,794.54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794.54万元;2023年半年度报告少确认研发费用3,886.95万元,虚增利润总额3,886.95万元。2.未将关联方代垫资金采购的原材料入账,少确认研发费用和营业成本,虚增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利润总额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查明的事实,2022年至2023年期间,东尼半导体在履行与广东天域签订的相关合同过程中,由关联方湖州东尼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尼实业)代垫资金采购原材料但未入账,前述原材料部分用于研发领用,部分加工后形成碳化硅衬底对外销售。前述行为累计少确认研发费用673.64万元,少确认营业成本2,071.90万元,合计虚增利润总额2,745.54万元。其中,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少确认研发费用390.98万元,少确认营业成本667.72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058.70万元;2023年半年度报告少确认研发费用282.66万元,少确认营业成本1,404.18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686.84万元。3.未充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少确认资产减值损失跌价准备,虚增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利润总额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查明的事实,2022年至2023年上半年,公司累计少确认资产减值损失2,678.34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678.34万元。其中,2022年,东尼实业代垫资金采购的未入账原材料,应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公司未计提,导致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少确认资产减值损失1,024.34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024.34万元;2023年上半年,公司对东尼半导体存货重新执行减值测试后应补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公司未计提,导致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少确认资产减值损失1,654.00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654.00万元。综上,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利润总额分别虚增3,877.59万元、7,227.79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绝对值的38.63%、70.95%。2024年4月,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补充公告》,对前述事项进行追溯调整。(三)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且定期报告中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事项三)根据《警示函》查明的事实,公司存在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关联交易事项的情况,导致2022年年报和2023年半年报信息披露不准确。根据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4月29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及相关补充公告,公司2022年、2023年上半年向关联方东尼实业分别拆入资金0.25亿元、0.48亿元(不计息),导致其他应付款当期期末余额分别为0.25亿元、0.45亿元。上述事项未按规则要求在2022年年报、2023年半年报中予以列示,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四)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事项四)根据《警示函》查明的事实及相关公告,2024年1月31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归母净利润)为-36,000万元至-32,000万元,公告同时称,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2024年4月27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归母净利润为-60,721.83万元。公司相关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2023年度实际归母净利润与预告金额差异幅度约为68.67%,影响了投资者合理预期。

处罚决定如下:
予以公开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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