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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安克创新(300866)11月1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547.94万元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11-12 03:2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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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1月11日收盘,安克创新(300866)报收于109.3元,下跌1.17%,换手率1.19%,成交量3.6万手,成交额3.93亿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11月1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547.94万元,散户资金小幅净流入65.21万元。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安克创新筹划发行H股并在港交所上市,相关治理制度草案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
  • 来自股本股东变化:因限制性股票归属,公司总股本增至536,157,605股,拟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11月1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547.94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482.73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65.21万元。

股本股东变化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限制性股票归属事项导致公司股本变动,总股本增加至536,157,605股,注册资本相应变更为536,157,605元。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和总股数相关条款,并提请股东会审议。同时授权董事会及其指定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本次修订涉及《公司章程》第六条和第二十条,其他条款不变。

公司公告汇总

关于筹划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的相关议案。本次发行上市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需获得中国证监会、香港联交所及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等相关监管机构的备案、批准或核准。目前具体发行细节尚未最终确定,本次发行上市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公司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旨在满足H股上市要求,结合境内法规及《香港上市规则》进行调整。修订内容涵盖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部分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将在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

关于聘请H股发行上市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聘请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H股发行上市的审计机构。该所具备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资格,拥有在中国内地临时执业资质。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关于新增办公地址及变更投资者热线电话的公告
公司新增办公地址为深圳市宝安区雪花科创城润智研发中心1栋,董事会秘书联系地址同步变更。投资者热线电话变更为0755-23017330,传真变更为0755-23015704,邮编为518101,电子邮箱保持不变。上述变更自公告披露之日起正式启用。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筹划发行H股并在港交所上市、制定H股相关治理制度、聘请审计机构及公司秘书、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等议案。本次H股发行数量不超过发行后总股本的10%,并授予超额配售权。募集资金将用于研发投入、全球化战略、品牌建设及补充运营资金。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公司将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地点为深圳市宝安区雪花科创城润智研发中心1栋1楼会议室。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20日。会议将审议修订公司章程、发行H股并在港交所上市、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H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滚存利润分配方案、修订H股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及内部治理制度、确定董事角色、聘请H股发行审计机构等多项议案。部分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息政策(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公司制定H股上市后适用的股息政策(草案),明确重视投资者回报,保持分红连续性和稳定性,主要采取现金分红方式,可进行中期利润分配。董事会在决定派发股息时需综合考虑公司财务表现、营运资金需求、资本开支、流动性状况及外部环境等因素。中期股息由董事会决定,末期股息由董事会建议并经股东会批准。本政策自H股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之日起生效。

董事会成员及雇员多元化政策(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公司制定董事会成员及雇员多元化政策,涵盖性别、年龄、文化背景、教育背景、专业经验、技能等多个维度。公司承诺在董事任命及雇员招聘、晋升等方面坚持用人唯才,兼顾多元化利益。董事会及提名委员会将定期检讨政策执行情况,并在企业管治报告中披露董事会及雇员层面的多元化状况,包括性别比例等指标。政策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股东建议推选本公司董事的程序(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书面提名董事候选人,提案需在股东会召开前十日送达,并包含候选人按香港上市规则第13.51(2)条要求披露的资料及候选人签署的同意书。公司须在股东会举行前不少于10个营业日刊登公告或补充通函,并评估是否需延期会议。本程序自公司H股上市之日起施行。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草案)》,依据境内外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明确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内容、事务管理等,要求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涵盖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重大事件的信息披露义务,强化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的信息披露责任。

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公司制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草案)》,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行使监事会职权。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独立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一人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专长。职责包括审议财务报告、聘任审计机构、指导内部审计、评估风险管理和内部监控体系,并向董事会报告。相关事项须经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明确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得在公司或其关联方任职,且需满足法律、会计或经济领域五年以上工作经验等条件。独立董事人数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一名具备会计专业背景。独立董事可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发表独立意见等特别职权。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知情权、工作条件及经费支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公司制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草案)》,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审议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绩效考核制度和激励方案,监督执行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主席由独立董事担任。职权包括审定薪酬待遇、评估执行董事表现、审核解聘赔偿安排、制定股权激励计划等,并向董事会提交建议。会议由主席主持,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相关事项需保密。

关联(连)交易管理办法(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公司发布《关联(连)交易管理办法(草案)》,旨在规范关联(连)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办法依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了关联(连)人与关联(连)交易的定义、分类及识别标准。规定了关联(连)交易的决策程序、审批权限、信息披露要求及定价原则,强调交易应遵循公允、合规、透明原则。明确审计委员会职责,要求重大关联(连)交易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并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对日常关联(连)交易实行年度预计管理,持续关连交易需签订书面协议并设定交易上限。办法自公司H股上市之日起施行。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公司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适用于H股发行上市后。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香港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制定,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程序及决议公告等内容。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需合法合规,律师应对会议出具法律意见。规则还规定了提案程序、会议主持、表决方式、累积投票制、会议记录及公告要求等事项。

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公司制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草案)》,该规则适用于H股发行并上市后。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专门机构,负责审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标准、程序和任职资格,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且至少有一名不同性别董事。主要职责包括检讨董事会架构、评估董事资格与独立性、拟定多元化政策、提出董事继任计划建议等。会议由主席主持,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本规则自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

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公司为规范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过程中的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在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全过程,要求公司及所聘境内外证券服务机构遵守国家保密、档案、会计等法律规定,严禁泄露国家秘密和国家机关工作秘密。公司向境外监管机构等提供涉密文件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并备案。涉及国家安全或公共利益的文件需按规定程序处理。公司应与服务机构签订保密协议,工作底稿原则上存于境内,配合境外检查须经中国证监会或有关部门同意。公司应定期自查并可对服务机构进行检查。

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公司制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草案)》,该规则适用于公司H股发行并上市后。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至少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一名为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会任免,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会议由主席主持,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本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该规则在公司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制定,旨在规范董事会运作,确保董事会依法独立、高效行使职权。主要内容包括董事会的职权、组成、专门委员会设置、会议召开程序、表决机制、决议执行及会议记录等。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董事会下设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等专门委员会。规则明确了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的召开条件、通知方式及议事程序,规定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担保等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公司章程(草案)适用于H股发行并上市后,涵盖公司基本信息、股东权利义务、董事会与股东会职权、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对外担保等内容。章程明确了股东会、董事会的议事规则及决策权限,规定了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等治理机制,并对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内部审计及信息披露等作出制度安排。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草案)》,适用于公司H股发行并上市后。制度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明确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的范围,规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保密管理及责任追究机制。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度实施,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报送。涉及重大事项需制作进程备忘录,并在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报送知情人档案。制度自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

舆情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草案),适用于H股发行并上市后。该制度旨在提升公司应对舆情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防范负面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经营造成影响。制度明确了舆情定义、分类标准,设立舆情管理组及工作小组,规定了舆情信息采集范围、报告流程及处置措施,强调对重大舆情需及时调查、沟通媒体、澄清公告,并可采取法律手段维权。同时明确责任追究机制,确保信息保密与合规。

股东通讯政策(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公司发布股东通讯政策(草案),明确公司与股东之间通讯的原则和方式。公司通过中期报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股东会等渠道与股东沟通,并在联交所、深交所及公司官网披露信息。股东可通过公司网站获取信息,或向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咨询持股问题。公司通讯将以中英文提供,股东可选择语言版本及接收方式。股东会通知将提前20日发出,会议决议一般以投票方式表决,结果将及时公布。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公司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草案)》,明确对外投资的组织机构、审批权限及程序等内容。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为对外投资决策机构,分别对不同标准的投资事项进行审批。涉及重大交易或达到一定财务指标的投资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办法还规定了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审计、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要求,并明确该办法在公司H股上市后生效。

董事提名政策(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公司制定董事提名政策(草案),明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在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董事提名原则。政策规定提名委员会应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综合考虑候选人的诚信、学历、专业资格、工作经验、履职能力、时间投入及董事会多元化等因素,评估董事人选资格。对于独立非执行董事,需评估其独立性及能否提供独立意见。提名程序包括委员会会议讨论、尽职调查、提出建议,董事会拥有最终决定权。股东提名候选人程序详见公司网站。政策自公司H股上市之日起施行。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草案)》,旨在规范公司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完整披露。制度明确了重大信息的范围,包括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重大变更、重大风险及其他需披露事项。规定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等为信息报告义务人,要求在知悉重大信息后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并提交相关书面材料。制度还强调了信息保密义务及未及时报告的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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