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1月11日收盘,诺邦股份(603238)报收于18.82元,上涨2.39%,换手率3.65%,成交量6.48万手,成交额1.21亿元。
资金流向
11月11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932.59万元,占总成交额16.01%;游资资金净流出301.09万元,占总成交额2.49%;散户资金净流出1631.49万元,占总成交额13.52%。
诺邦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诺邦股份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审议通过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多项治理制度的议案;审议通过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建华、任富佳、龚金瑞、任建永、王刚,以及独立董事候选人董静、汪泓、颜亮的议案;会议还决定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诺邦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诺邦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1月26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审议《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非累积投票议案,以及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累积投票议案。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18日,股东可于2025年11月20日办理现场会议登记。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提名董静、汪泓、颜亮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与公司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被提名人未发现有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且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提名人已确认被提名人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要求。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2025年11月修订)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明确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会议召开规则。该机制规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召集人主持,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关联交易、变更承诺方案、收购事项等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如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也须经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会议记录及档案需保存至少10年,公司应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并承担相关费用。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颜亮
颜亮声明具备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备相关法律、经济、管理等工作经验,已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未在其他上市公司兼任超过3家独立董事,承诺将依法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汪泓
汪泓声明被提名为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未在控股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36个月未受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3家,任职时间未超六年,具有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已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董静
董静声明被提名为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其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已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3家,在该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未发现不良记录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形。
诺邦股份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拟选举第七届董事会成员。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公司已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提名任建华、任富佳、龚金瑞、任建永、王刚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静、汪泓、颜亮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相关议案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任期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过六年。
诺邦股份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设置,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同步取消,《监事会议事规则》予以废止,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同时,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并制定、修订多项内部治理制度,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部分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诺邦股份公司章程(2025年11月修订)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5年11月更新,明确公司注册资本为177,509,000元,股份总数为177,509,000股,均为普通股。章程规定了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会职权及议事规则、董事会构成与职责、独立董事制度、利润分配政策等内容。公司设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利润分配方面,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明确内幕信息及知情人范围,规范内幕信息的保密、登记、备案和报备流程,强化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与责任追究,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公开,防范内幕交易行为。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明确了内部审计的范围、机构设置、职责权限及工作程序。审计部在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经营活动等进行审计监督。制度规定了审计计划、实施、报告、整改等流程,并要求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对于重大内部控制缺陷需及时披露。同时明确了审计人员的独立性要求及违规处理措施。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11月修订)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及监督管理。募集资金须专户存储,实行三方监管协议,确保资金安全。公司应按发行文件承诺用途使用资金,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提供给关联方使用。募投项目变更、超募资金使用等需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公司应定期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接受保荐人、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与核查。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版),明确对持股超过50%或能实际控制的子公司进行管理。制度涵盖规范运作、财务管理、人事管理、投资管理等方面,要求子公司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执行统一会计制度,重大事项须报公司董事会备案。公司有权委派董事、监事及财务负责人,定期对子公司进行内部审计,并加强对对外投资、关联交易、资产处置等行为的管控。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1月修订版),明确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选聘过程应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确保公平公正。制度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资质条件、审计费用报价等提出具体要求,并规定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服务满5年须轮换。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11月修订)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11月修订版),明确了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的管理原则、关联人范围、关联交易类型及决策程序。办法规定了不同金额和比例标准下的董事会、股东会审议要求,强调独立董事审查机制,并细化了信息披露、回避表决等操作流程。对于日常关联交易,要求分类预计、定期披露,超出预计金额需重新履行程序。部分特定情形可免于审议披露。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版),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决议、记录等程序。规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应在特定情形发生后2个月内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提案需属于职权范围,提交程序合规。会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区分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特别决议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为10年。
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制定)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规范大股东、特定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的变动行为。明确股份变动的禁止情形、减持方式、信息披露要求及申报程序。规定大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特定情形下不得减持股份,减持需提前披露计划,并对股份合并计算、一致行动人、离婚分配股份等情形作出规定。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11月修订)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11月修订),明确公司对外投资的管理原则、授权审批权限、岗位分工、可行性研究、决策流程、执行与处置控制及监督检查机制。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控股企业的金融资产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重大投资事项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明确各项财务指标的审批权限。公司实行集体决策,强化投资全过程管控。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11月修订)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11月修订版),明确公司对外担保的管理原则、审批权限、决策程序、合同订立、执行与风险管理、信息披露及责任追究等内容。办法规定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强调审慎、互利、自愿原则,要求对被担保对象资信状况进行充分分析,并原则上要求提供反担保。重大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财务部为日常管理部门,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修订版)》,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细则规定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权限,包括指导内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内部控制、选聘及监督会计师事务所等,并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保持审慎。委员会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明确,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有效期10年。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版),明确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经理人员的任职条件、职责权限及工作程序。细则规定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行使主持生产经营、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拟订管理制度、提请聘任或解聘高管等职权。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设立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规范决策流程。细则还明确了经理人员的忠实与勤勉义务、绩效评价机制及报告制度,并规定本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2025年11月修订)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明确在选举非职工代表董事、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股权激励、重大资产重组、重大关联交易等事项中,对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管及持股5%以上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对相关事项表决时需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并在决议公告中列明投票结果。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明确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资产经营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1名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会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前期准备工作,委员会决策程序包括立项、评审、提案提交及审议。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有效期十年。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1月制定)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的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制度依据《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的情形,并规定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登记备案要求及责任追究机制。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负责最终审批与组织协调。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11月修订)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11月修订版),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办法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了信息披露义务人范围、信息披露基本原则、定期报告与临时报告的披露要求、信息披露工作的组织与管理机制等内容。公司董事会负责办法实施,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信息披露事务。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等,公司指定《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信息披露媒体。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修订版),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组织实施考核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任期与董事会一致。细则规定了委员会的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等内容,包括薪酬方案制定、绩效考核、董事会授权事项等,并明确了会议召开、表决方式、回避制度及信息披露要求。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2025年11月修订)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2025年11月修订版)》,旨在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办法明确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公司通过信息披露、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网站、电话、邮件等多种渠道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财务信息、环境社会与治理信息等。公司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日常组织协调,董事会办公室承担具体事务。办法还规定了保密要求、禁止选择性披露、禁止预测股价等行为,并明确了相关责任主体的职责与培训要求。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修订版),明确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遴选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主要职责包括提出董事会规模建议、拟定选任标准、搜寻合格人选、审核任职资格,并向董事会提出任免建议。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保存十年。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独立性要求、职责权限、会议参与、履职保障等内容。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工作经验,不得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或持股超1%。独立董事享有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能,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并对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支持,确保其独立客观判断。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制定)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离职管理制度》,规范董事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等原因离职的程序。制度明确董事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应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信息。若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原董事需继续履职至补选完成。股东会可在任期届满前解除董事职务,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并允许董事申辩。离职董事须在5日内完成工作交接,继续履行未完成的公开承诺,且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制度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规则规定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由董事长召集。会议通知、召开方式、表决程序、回避机制、决议形成及执行等均作出详细规定。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涉及担保事项还需出席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会议记录、决议公告及档案保存等事项也予以规范。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版)》,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股权管理等职责。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不得存在不得担任高管的情形。公司应在董事会秘书空缺后3个月内完成聘任,空缺期间由董事长或指定人员代行职责。董事会秘书离职需办理交接手续,并接受离任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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